浙江温州,一男子信用卡逾期欠了3.6万元,后与银行协商分24期偿还,每月还1500元。
还钱还出麻烦了!温州杨先生遇到一件憋屈事。
他信用卡欠了3.6万,跟银行说好每月还1500,分24期还清。他已经按时还了2.4万,心想只剩1.2万了,快熬出头了。
没想到,银行悄悄把这份债权作价6万元,卖给了第三方公司。
新债主找上门,直接要杨先生还6万!不还就法院见。
杨先生懵了。我明明只欠1.2万了,凭什么要还6万?
他找银行讨说法。银行说:债权已经转让了,跟你没关系了。
他找法院。法院说:你继续还钱给银行。
可银行那边,钱已经还不进去了。杨先生成了“无头苍蝇”,不知道钱该给谁。
银行说,他们发短信通知了杨先生。但杨先生说,那个手机号早就不用了,根本不知道这事。
第三方公司说,银行是以6.5万的价格卖的债权,所以他们肯定要讨6.5万。
这事儿,简直乱套了。
就好比你欠邻居三千块,还了两千。邻居突然把债权卖给另一个人,那个人要你还六千。你找邻居,邻居说“跟我没关系了”。你找新债主,新债主说“不还就告你”。你找村长评理,村长说“你继续还邻居”。可邻居又不收你的钱。
你说憋屈不憋屈?
这里有个关键点。《民法典》第546条说了,债权人转让债权,没通知债务人的,这个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银行没真正通知到杨先生,这个转让可能就不算数。
现在第三方公司正在向法院和银行核实杨先生到底还了多少钱。
希望这事能早点理清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还多少钱,得讲道理,合法律。
咱们国家的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遇到这种事儿,别慌,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事儿也给大伙提个醒,跟银行打交道,留好凭证,注意看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