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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哺乳期女员工在办公室使用吸乳器,突然在隐蔽处发现了摄像头,前去找老板理论,
北京,哺乳期女员工在办公室使用吸乳器,突然在隐蔽处发现了摄像头,前去找老板理论,老板却反过来说这是公共区域,她不该在这里处理。赵女士是北京一家单位的员工,在该单位就职已经10多年,对单位非常熟悉和信赖。去年赵女士刚生了宝宝,休了半年的产假,今年刚恢复工作,但还在哺乳期。因为特殊时期的反应不同,赵女士需要定时做一下处理。赵女士上班的地方,平时在办公室的人不多,老板、一个司机、再就是赵女士和另外一位女同事。正巧,在赵女士休产假不久,另一位女同事也生了宝宝,直到赵女士回到岗位,对方还没有回来,所以平时也就只有老板、司机和赵女士三人在办公室。一般情况,只要老板出去,也会带上司机,所以,只要老板不在,办公室就剩赵女士一个人在岗位上。由于哺乳期的特殊原因,赵女士平时都带一个吸乳器,趁一个人的时候进行处理。这天,像往常一样,赵女士又在进行处理,冷不经的抬头,她发现办公室天花板上哪个地方好像不合理。原来她发现了办公室顶上有两个类似烟感报警器的东西,一个在天花板的正中间,没有问题,但窗口上方怎么还有一个?赵女士越看越不对劲,就踩着窗边的一个推柜站上去查看,这一看可把她气坏了。原来这根本不是什么烟感报警器,而是一个摄像头,角度正对着她,赵女士当时就慌了,自己每天在处理的时候,岂不是都被拍了去?赵女士突然感觉单位这种行为很无法理解,就找到老板吴某,她说自己已经在这里工作了10年,却还被这样对待,心里过不去。赵女士对吴某说,办公室现在一共就3个人,大家都知道自己正处在哺乳期的特殊情况,也知道她每天一个人的时候会做处理,但还把摄像头对着她的位置,这是什么意思?面对赵女士的委屈,吴某称,办公室是公共区域,不是她进行处理的私人的空间,并且还说安装摄像头是出于对管理的需要,并不是针对赵女士。面对吴某的说法,赵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在这里工作了10年,办公室一共就三个人,大家也都知道她一个人的时候会进行处理,即便出于管理需要,安装摄像头也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这个特殊时期,是不是应该通知她一下,但直到事发,为什么都没有人告诉她?如果她知道了办公室有摄像头,她自己会想办法,也不至于发生这么尴尬的事情。面对调解员的镜头,赵女士一边说明情况,一边委屈的流泪,她说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哺乳期妇女,就是做一下哺乳期的处理,让一个摄像头对着自己,拍什么呢?她直言,这种做法让她感到恶心。《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赵女士对哺乳期进行处理,是这个特殊时期女性正常的需求,属于典型的"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用人单位在明知赵女士会进行处理的情况下,仍然让摄像头对着她,这种行为已构成对赵女士隐私权中"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扰,属于法律禁止的侵害行为。《民法典》第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赵女士在办公室窗口旁处理,虽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密空间",但她是挑了只有一个人人的时候,客观上该区域已经临时具有了私密性,吴某称办公室是公共区域的言论在这个特殊时间不完全具备合理性。窗口上方的摄像头拍摄了赵女士的整个处理过程,属于"拍摄他人私密活动",同时还可能涉及"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最核心的一点是,对此摄像头,赵女士并不知情。《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不得降低待遇或歧视。赵女士也是一个职场妈妈,产假结束了,但给孩子的哺乳还要继续。在一个服务了10年的单位,一个人的时候处理一下哺乳期的特殊问题,她做错了什么?该单位的行为,真的可以用一句“这是公共区域,不是处理个人问题的地方”就可以免责吗?对此,家人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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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烦😮💨未经允许被直播!!!现在自媒体的盛行好像都没有了隐私权想安静的出门走走却意外走进别人的直播间!!!没有任.何防备有时候戴口罩也只是想保护自己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又有谁能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的肖像权该如何维护?维护自身权益保护个人隐私直播乱象整治普通人的隐私边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直播保护消费者整顿不良商家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