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男生光膀子不雅,老板反手贴出“禁止女性入内”?这操作把我看傻了!
一张A4纸贴在玻璃门上,红字加粗写着:“为关爱女性,避免赤膊男性影响体验,本店自即日起禁止女性入内。”
好家伙,我本来以为老板会立个规矩让男的穿上衣服,结果他直接把提意见的女顾客给“开除”了?这哪是关爱女性,这分明是解决不了问题,就直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有知情人扒出了底细:这家健身房90%都是练器械的大老爷们,女会员基本都是次卡散客。老板心里那本账算得门儿清:要是强制男的光膀子穿背心,这批核心金主肯定流失;反正女人少,得罪了就得罪了,一刀切最省事。
这帖子一发,评论区直接炸成了两派:
一边骂老板没底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摆设吗?花钱办卡说赶人就赶人?”
另一边居然还有人洗地:“健身房出汗量大,光膀子不是基本操作吗?嫌辣眼睛别去啊,矫情什么!”
甚至还有人阴阳怪气:“既然嫌男的露肉不雅,那女的穿瑜伽裤是不是也得裹成粽子?”
说实话,看到这些言论我真挺寒心的。咱们去公共场所健身,图的是个健康和舒坦。男的怕热想光膀子能理解,但公共场合总得有个底线吧?不能因为你是多数派,就把自己的舒适建立在别人的尴尬上。
更离谱的是,提出合理诉求的人,反而成了被清理的对象。如果今天你嫌别人光膀子就被赶走,明天我嫌别人声音大是不是也得滚蛋?
换做是你办了年卡遇到这种事,你会忍气吞声退卡,还是死磕到底讨个说法?这种“按闹分配”的霸王条款,到底该怎么治?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