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甘肃武威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因“强奸”女歌手被抓进监狱,狱中7年,6次拒绝减刑,理由是清白之人绝不认罪。25年间,他递交3007份申诉材料,不少是咬破手指写的血状。
裴树唐1944年生,山东平原人,当时是武威市文化馆文艺辅导干部,还是中国曲艺家协会甘肃分会会员,在当地文艺圈小有名气,1986年8月5日下午3点,他召集文艺骨干开会,研究职工业余文艺调演,会后,业余歌手刘吉萍(化名刘慧芳)留下,他单独辅导声乐,直到晚上7点左右结束。
刘吉萍出门时,碰到来接她的未婚夫曹某,曹某见两人独处一室,怀疑有问题,当场和裴树唐吵起来,同事严中全解释是自己让裴树唐辅导,会计张殿元也证明,裴树唐办公室窗帘一直钉死拉不开,曹某才作罢,第二天,曹某还到文化馆道歉,说不该误会。
九天后,8月14日,裴树唐去参加一个政府大会,几百人在场,警察当众给他戴上手铐带走,刘吉萍控告他强奸,8月30日,裴树唐被逮捕,审讯时他始终不承认,说只是正常辅导。
当年12月17日,原武威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裴树唐犯强奸罪,判7年,他上诉到武威中院,1987年3月维持原判。他再上诉到甘肃省高院,1991年还是维持原判。
进监狱后,裴树唐干活守规矩,多次拿表扬嘉奖,监狱按规定给了6次减刑机会,他全部拒绝,他说自己没罪,接受减刑就是认罪,宁可不减刑期,也要保住清白。
7年里,他在草纸、废纸上写申诉,没笔就咬破手指用血写,每一份都记录递交时间地点,累计3007份,这些材料大多寄出去没回音,石沉大海。
1993年,裴树唐刑满释放,回家后发现家散了,妻子和他离婚,带孩子走了,亲人也和他断绝关系,他没收入,捡菜叶、拾废品过日子,一边打工一边继续申诉,跑武威、兰州、北京,变卖家产、借钱上访。
2000年10月,裴树唐收到刘吉萍转交的亲笔信,信里说当年是被人指使威逼,才被迫诬告他,之后刘吉萍还陪他去北京最高法申诉。
2010年7月21日,武威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再审此案,刘吉萍出庭作证,说清当年被胁迫作伪证的经过。
2011年1月26日,凉州区法院宣判裴树唐无罪,拿到判决书时,他68岁,从42岁蒙冤到68岁,25年青春没了。
同年7月5日,武威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他被违法羁押2557天的赔偿金36.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计41.3万元。
2012年,裴树唐恢复公职,确定退休待遇,他没追究当年诬告者的责任,说冤冤相报何时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
信源:中国新闻网——《“强奸犯”裴树唐的24年申冤路:3007份“血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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