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女子父母双亡,精神还有点问题,不过房子被征收,拿到了185万专项补偿款,可这笔钱被舅舅攥在手里,不肯给她。女子的姨姨们无奈起诉,舅舅一开始只愿意每月给1000块,这么算下来,要154年才能还完。之后舅舅又提出分14期支付,法官觉得这个方案有弊端、有隐患,还说明要是延迟支付,就要恢复相应的利息。最后舅舅改成分六期归还,直到2026年2月份,这笔钱才终于全部到位。另外,舅舅和四个姐姐,也因为征收款闹了矛盾,舅舅实际拿到1280万征收款,却谎称只拿到了几百万。
据悉,2022年,许某和姐姐迎来了大笔收益,那是家族名下的联建公房被征收了。
大家都非常高兴,这可是一笔巨款。
许某家总共是八姐弟,他最小,上面有七个姐姐,不过现在只有许某和四位姐姐了,外加一个患病的外甥女张霞。
他们五人将对这笔巨款进行分配,这期间需要去协商领取,大家都非常信任许某。
毕竟许某可是他们家的荣誉,获得过全国劳模,还有五一劳动奖章、先进班组长。
就是本着这一份荣誉,姐姐和外甥女都非常信任他,所有的事宜全权由他来处理。
许某在没这笔钱的时候,那确实是不忘初心和姐姐们打成一片,过年过节来往的非常紧密,完全是姐弟情深。
但自从得知有这笔钱后,他的心思也有了一些小小的波动。
他立即到法院申请成为外甥女张霞的监护人。
本来监护登记一栏写的是张霞的六姨妈,也就是许某的姐姐,现在他要求要把自己也申请成为外甥女的监护人。
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不过姐姐们并没有在意,多一个人,照看张霞也是好事,以后用这么大的资金,有许某和他的六姐一起来帮助张霞打理挺好的。
所以大家并没有多想。
可是本来许某拿到了1280万,可是他却告诉姐姐,只拿到了1/3的钱,也就是只拿到了几百万。
姐姐们也没有多想,拿到了,就是好事,那就将这笔钱进行分配,许某加四个姐姐,再加上外甥女。
钱分配好后,就各自享用,各自保管。
但是在2022年下半年,姐姐突然得知他们的房子获得的赔偿不是几百万,而是1280万。
几个姐姐,恍然大悟,自己那么信任的弟弟,居然存在着侵占他们财产的心思,于是直接诉至法院。
可是许某只表示,这剩余的2/3是姐姐们同意赠予给我的,因为自己父母在生前,他一直在赡养,几个姐姐没有插手。
可是几个姐姐的说词不一样,父母生前他们也经常上门照料,并且自己的六妹就住在隔壁楼,要数照看,只有这位姐姐照看的最多。
许某无法狡辩。
另外,让人更气愤的是,张霞的专项赔付就185万,这笔钱弟弟却从来没有提及过。
不管怎么说,张霞本来就是有精神方面的问题,这笔钱再怎么说也不能由许某来保管。
最后,法官要求把剩余款项立即返还给四个姐姐和张霞。
许某同意把四个姐姐该得的钱都给他们,但唯独张霞的185万,他只愿意每个月给1000。
要是按照这样算,那不得给154年,这许某的心思昭然若揭。
工作人员不答应,你这样太双标了,姐姐的可以一次给,外甥女的,你就每个月只给1000,必须消除这个隐患。
最后,许某退一步,那我就分14期支付,总可以了吧?
工作人员还是不同意,你如果要这样,那可要把相应的利息给加上。
许某手头可能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最后承诺分六期支付,外加相应的利息。
这笔钱终于在2026年2月,许某将剩余的钱全部转给了外甥女,这场人性的贪婪才终于落下了帷幕。
不过许某也多付出了利息以及诉讼费,另外,还被拘留了。
他因此这么爽快的把钱拿出来,是因为他已经涉嫌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不给,就会刑事立案,到时候就没这么简单了。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需保障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精神障碍人士的征收专项补偿款,归个人专属所有,任何亲属不得私自截留、侵占。
女子名下185万征收补偿款,属其个人合法财产,舅舅及相关亲属无权把持拒不归还。
亲属间分配征收款,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款项金额,不得隐瞒虚报、利用信任侵占他人应得份额。
许某隐瞒1280万征收款实情,虚报数额私自分配,既违背公序良俗,也侵害了姐姐及外甥女的合法财产权。
法院对不合理还款方案有权不予采纳,逾期拒不返还财产,需依法支付相应逾期利息。
许某提出每月付1000元、长期分期的方案,损害弱势群体权益,法院驳回并要求支付利息,于法有据。
私自侵占他人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轻则承担利息、诉讼费,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涉嫌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