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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楼上住户往下泼水导致楼下晾晒床单淋湿,楼下住户找管理员却没有得到妥善处

广东深圳,楼上住户往下泼水导致楼下晾晒床单淋湿,楼下住户找管理员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于是她带着三张带血卫生巾贴在了楼上住户门上,双方还因此都报了警。小区邻居虽然觉得这个行为解了楼下屋主的气,但是着实有点极端,但是也有的人却大呼解气!

女子小美(化名)居住在深圳某小区,一直以来与邻居们都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而这几日,她却发现了一件让自己很生气的事情。

原来小美下班后发现自己晾晒在阳台外面的床单不仅没有晒干,竟然还水淋淋地滴着水。

今天没有下雨自己床单怎么会这么湿呢?这明显就是有人故意为之,于是她仔细观察了好几日后,发现是楼上邻居往下泼水。

对此她感到十分的生气,作为高楼层本来就不允许高空抛物,虽然对方只是往下泼水,没有对自己造成伤害,但是床单被脏水给弄湿了,不仅心里膈应,还又得重洗晾晒,对方这一行为完全就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感受,也没意识到给别人造成了多大的麻烦。

虽然对楼上邻居倒水的事情有了抱怨,但是小美还是觉得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大家最好不发生正面冲突,毕竟都是邻居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

于是小美便在小区管理群里面进行了投诉,专门艾特了管理员,说楼上住户从阳台倒水弄湿自己床单,问这事到底管不管?最后小美还放话留言,如果没人管的话,那她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本以为自己这番发言能够震慑到楼上屋主,小区管理员也会妥善处理好此事,而让小美没想到的是,事情并没有按她想象的那样得到处理,反而还让她更为生气。

原来小区管理员虽然是做了调解,特意告知了楼上的邻居不要再往下泼水,而对方却完全不当回事,依然我行我素,不仅没有上门赔礼道歉,还是想泼就泼,而管理员也只能各种和稀泥,毕竟他们也不能控制业主的个人行为。

看到楼上那个没人管的嚣张样,仿佛故意挑衅小美一般,小美终于忍无可忍,于是也觉得无需再忍了,于是她做出了一个让自己在小区里一战成名的举动。

小美拿着三片卫生巾,跑到楼上牢牢地贴在了对方的防盗门上,这还不是最厉害的,厉害的是这些卫生都是用过的,还带着血淋淋的血,场面简直不堪入目!

来往上下楼的其他邻居经过,纷纷惊掉下巴,捂住自己的口鼻不想多停留一秒。

此事也在小区里一下子就传开了,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有人辣评到:这是想要别人有血光之灾啊!

楼上屋主因为此事也是感到十分的气愤,觉得小美这样做太不尊重人了,带有血的卫生巾不仅仅脏还带有侮辱性质!

而小美才不管那么多,既然没人能管得住你,那么自己就为自己做主,让你也体会到东西被弄脏的滋味!

双方就这样因为小美的反击而矛盾升级,报警闹到了派出所。

其实小美的指责不无道理,楼上邻居往下泼水本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哪怕对方只是泼水,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也属于高空抛物范围,而对方弄脏楼下小美床单衣物,扰乱了她的生活秩序,影响公共安全,本身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民警警告、训诫,情节严重可罚款。

但是小美错就错在不应采取这么过激的举动报复对方,本来属于她有理的事,在法律面前也显得没理了三分。

她将带血迹的私密污秽物品张贴在对方入户门上,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在小区公共区域被邻里围观议论,属于公然贬低他人人格、侮辱他人尊严。

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小美本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解决此事,却使用了最不应该使用的方法,最后还可能被罚款。

当然,也许她会觉得能出口气就行,那么大家遇到这样的事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