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小区楼上住户泼水,把楼下晾晒的床单淋湿了,楼下的住户马上在业主群里找群管理未果,于是就在群里发消息称,我将会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然后晚上,楼下住户拿着三张带血的卫生巾贴在楼上住户门上,其他业主说,这样的做法有点极端,然后双双报警去派出所,而有网友说:虽然楼下行为有点过激,但是根源还是楼上住户没有公德心和管理方不作为造成的。
小区的这件事情,说起来真的让人又气又觉得离谱,全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攒出来的大矛盾。
事情的起因特别简单,楼上住户不知道是脑子抽了还是压根没长公德心,直接往窗外泼水,正好把楼下人家晾在外头的床单给淋透了。
换谁遇上这事儿都得窝火吧?
刚洗干净的床单平白无故被浇脏,等于半天家务白做了。
楼下住户第一反应还是按规矩来,先找业主群的管理员,想让中间人帮忙协调说句话,结果找了一圈没人理,管理方等于直接装死不管。
这换谁都得憋着一肚子火,楼下住户估计是气上头了,直接在群里放了话,说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大家当时可能以为就是说句气话,谁知道人真干了——当天晚上就拿了三张沾了血的卫生巾,直接糊到了泼水那户的家门上。
这下整个小区都炸锅了,不少业主说楼下这做法实在太极端,好说不好听,整得整层楼都晦气。
两边各有各的理,吵来吵去最后直接双双报了警,一起去派出所评理去了。
这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的意见也分成两拨,不少人说楼下虽然做事过激,但根源真不能全怪他。
首先错的肯定是楼上那个泼水的,住楼房最基本的常识就是不能往楼下乱扔东西乱泼水,你自己倒是省事了,楼下住户的损失谁来担?
但凡有点素质的人,干了这事儿主动下楼道个歉,赔人点洗床单的钱,什么矛盾都没有。
结果倒好,大概率是装聋作哑当没事发生,搁谁不生气?
再就是那个不作为的物业和群管理,业主交着物业费,遇着事找你们协调,结果连个出来说话的人都没有,这不就是逼着老百姓自己解决问题吗?
但凡管理方能出来当个和事佬,问清楚情况让楼上道个歉,后面这离谱的事根本就发生不了。
当然也不是说楼下的做法就对,用带血的卫生巾堵门这招,确实太膈应人。
本来自己是占理的一方,这下反倒闹得自己也没理,最后闹到派出所,搞不好还要赔人钱或者受批评教育,实在是得不偿失。
这事儿就是典型的小矛盾攒出来的大问题:先是缺德的人不守规矩,再是该管事的人装死不作为,最后逼得受委屈的人用极端方式出气,结果两边都落不着好。
真要想避免这种事,首先大家都得有点公德心,住楼房不是住自己家独门独院,干什么都得想想会不会影响楼下楼下。
其次物业也得干点正事,别收钱的时候积极,遇事就躲得比谁都远。
不然今天是卫生巾堵门,明天指不定还能闹出更离谱的事,最后全小区的人都跟着遭殃。
这事说穿了就是“小事拖大,所有人都吃亏”的典型,看着离谱,背后的道理其实咱们普通人都能感同身受。
首先得把对错掰扯明白:楼上泼水肯定是始作俑者,住高层往楼下扔东西、泼水这事儿,说轻了是没公德,说重了就是拿别人的正常生活开玩笑。
真要是砸着人、泼着贵重东西,那可不是赔个床单就能解决的。
人家楼下一开始找物业、找群管,本来是想走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结果管理方直接装死,那换谁不窝火?
好好的道理没处说,可不就容易被逼得走极端?
但话说回来,楼下用带血卫生巾糊门这事儿,确实是昏招。
本来全占理的事儿,这么一闹反而把自己搁到了被动的位置,本来是要讨说法,结果反倒成了激化矛盾的那个人,最后闹到派出所,自己说不定还要担责任,何苦来哉?
其实矛盾之所以闹到这么难看,三方面都有责任:不守规矩的业主占了便宜还装死,该管事的物业拿了钱不办事,受委屈的人没找到合理的出气渠道,最后仨人凑一块儿,把个屁大的事儿闹得全小区都不得安宁。
以后再遇上这种事,咱们普通人也得留个心眼:该留证据留证据,该找社区找社区,别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本来是受害者,最后反倒吃了法的亏,太不值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次楼上高空泼水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楼下住户张贴污秽物品上门的行为也属于寻衅滋事范畴,二者均需承担相应责任;而物业若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协调管理义务,也需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所以这件事也是提醒各方维权必须在合法框架内进行,不能真的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犯不着。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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