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网恋竟整出这事!重庆沙坪,一女子和男子网恋后,两次去男子家多次发生了关系。因前男友联系,男子吃醋争吵还持刀威胁。
女子事后不满,先让朋友报警,又向民警谎称被侵犯了,男子被刑拘15天,女子才说出实情,最终悲剧了。
李某和蒋某就是这样认识的,刷手机聊没几天就确定关系。2020年10月10日到18日这八天里,李某跑了两趟蒋某家,两人关系迅速升温。
18日那天,蒋某看到李某前男友不停打电话过来,吃醋了,当场追问语气很冲,两人吵起来扭打在一起。
蒋某一时冲动拿出刀子威胁李某不准再联系前男友。李某当时吓坏了点头答应。吵架过后没多久,两人又发生了关系。
李某后来越想越气,觉得蒋某吃醋也不能动刀子,第二天一早就让朋友帮忙报警,说自己被威胁要害。
民警赶到后,李某又当场改口,详细描述蒋某持刀威胁并多次侵犯自己。警方立刻立案,把蒋某刑事拘留。蒋某被抓时完全没反应过来,前一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成了嫌疑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捏造的性侵罪名属于严重刑事犯罪,直接导致蒋某失去人身自由15天,还两次虚假陈述,符合情节严重标准。这条规定从1979年刑法设立,1997年修订后沿用至今,见于全国人大法律文本。
1764年意大利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里提出,在法院判决前任何人应被推定无罪,举证责任在控方。
这本书影响了现代刑事司法原则,中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吸收了相关精神,强调证据不足不能定罪。但李某案事实清楚,虚假陈述有时间线和证人,不存在证据不明情况,疑罪从无原则根本用不上。
中国历史上惩治诬告的传统很严。唐代653年颁布的《唐律疏议》斗讼律明确反坐原则,诬告他人什么罪,诬告人就受什么刑。明代1397年《大明律》继承这个精神,刑律诉讼部分专设诬告条,从重处理蓄意陷害者。
清代《清史稿·刑法志》记载,乾隆年间地方官府对诬告案件严格核实证据,查实后依律反坐。这些正史记载说明,历代法律都把诬告视为破坏司法秩序的重行为。
李某报案后,蒋某在拘留所里度过了15天煎熬,名声也受损。直到2024年9月案件撤销,2025年4月对李某立案,李某5月主动投案交代经过。法院最终判李某犯诬告陷害罪,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考虑了她自首情节。
蒋某持刀威胁不对,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另行处理,但不影响李某诬告罪成立。李某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蒋某的无妄之灾也提醒大家,任何时候都不能拿虚假指控当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