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科技资讯网

“冤不冤?”河北沧州。一女子想开个小店,注册公司时,被告知注册不了。女子很纳闷,

“冤不冤?”河北沧州。一女子想开个小店,注册公司时,被告知注册不了。女子很纳闷,别人能开公司,我凭什么不能。得知原因后,女子的麻烦事陆续来了。在10年前,女子曾注册了一家公司,光注册资本金350万,但2年后这家公司就经营异常,如今被吊销,还有500-1000元的罚款。就是因为这件事,女子无法再注册公司。但女子说,10年前才20岁出头,根本没有钱,对于注册公司这事压根不知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报道,李女士今年36岁,在家带娃,是个名副其实的宝妈。

10多年前,李女士结了婚,然后按部就班的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如今孩子大了,李女士的时间也有了空余,便寻思也做点小买卖。

几番了解后,李女士决定以开公司的形式做生意,于是到市监局注册,但很快被告知无法注册。

至于原因,李女士也找专业的人士问了,说是她名下有一家被吊销的公司没处理完的话,就没法注册。

这家公司显示是2016年在江苏江阴注册的,350万元的注册资金,早就被吊销了。

李女士不敢相信,2016年的时候,自己才22岁,哪有什么钱开公司,还是江苏江阴,这是哪里都不清楚,怎么会注册公司呢!

但身份信息没有错误,江苏这家吊销的公司就是李女士的名字,错不了。

李女士回忆了一下,虽然2016年没有注册公司,但是那一年她丢了两三次身份证,每次都是补办的。李女士推测大概率是身份证被人捡了,然后冒用注册的公司。

眼下亟需解决的是将吊销的公司处理掉,但又要交罚款,又要本人去,如果说不是本人注册的,还得需要各种各样的证明,简直麻烦死了。

李女士抱怨,当时给注册公司的时候不好好核实,现在却又要这又要那。可是话说回来,谁让李女士当年没有好好保管身份证呢,丢失之后也没有及时去挂失!

像李女士遇到身份被冒用的事情并不鲜见,如何处理才能最有效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呢?

建议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冒用李女士丢失的身份证注册公司,属于“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如用于违法犯罪、造成重大损失等),可能构成此罪。

李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可据此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建议向市监局提起撤销登记公司的申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规定了,经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或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涉及的立案回执、笔迹鉴定等,会作为撤销登记的依据。

如果李女士单纯的抱怨,无济于事,毕竟事情是由于丢失身份证所引起,所以也要按规定和程序来处理。

评论列表

亮仔
亮仔 2
2026-04-17 15:40
这种情况是可以注册的(做股东)但是不能当职务(董事经理监事)。还有2016年是认缴制,350万跟3亿5都没区别,办个公司100块刻章费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