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结婚后,发现丈夫有性功能障碍,无法行夫妻之事,便想要离婚,可丈夫百般挽留,还将婚前房产50%赠与妻子,妻子同意留下,可1年多后,妻子再次提出离婚,还要分走50%房产,丈夫不同意,闹上了法庭!
4月12日,红星新闻报道了一则奇葩的离婚纠纷案件。
王龙因年纪偏大一直未组建家庭,在家人催促下,经媒人介绍认识了赖云霞。
两人初次见面后聊得十分投机,对生活习惯、未来规划等都有共识,双方都觉得彼此合适,经过短暂相处便确定恋爱关系,很快决定结婚。
2020年2月,王龙和赖云霞举办了结婚宴,宴请了双方亲友,随后一同前往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成为合法夫妻。
起初,赖云霞对这段婚姻充满期待,可婚后的生活却不如她所愿,两人之间渐渐产生了隔阂。
婚后,赖云霞发现自己与王龙的夫妻生活并不和谐,王龙自结婚以来始终没有碰过她。
起初,赖云霞以为王龙是婚后忙于工作、身体疲惫,便耐心等待,默默打理家务,希望王龙能慢慢调整状态。
可这种状态一直持续,结婚两个月后,王龙依然没有与她有任何夫妻之实。
随着时间推移,两人交流越来越少,原本融洽的关系急转直下,家里的氛围也变得压抑。
赖云霞满心委屈和疑惑,却始终没能弄清楚原因,两人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
两人在冷淡疏离的状态下勉强相处了一年多,赖云霞多次尝试沟通改善关系,但都没有效果。
2021年8月,赖云霞再也无法忍受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正式向王龙提出离婚。
得知赖云霞要离婚,王龙十分着急,一心想要挽留,便提出了优厚条件:将自己婚前购买的价值不菲的房产分一半给赖云霞,并主动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她的名字,恳求她放弃离婚的想法。
看着王龙的挽留态度,再加上房产的诱惑,赖云霞动摇了,她决定再给彼此一次机会,放弃离婚,两人继续维持着表面的夫妻关系。
然而,房产证加名并没有改善两人的关系,过往的矛盾和隔阂让彼此的不信任越来越深。
即便王龙兑现了承诺,两人依然没有夫妻之实,日常相处十分冷淡,偶尔说话还会因小事争吵。
这样尴尬压抑的状态又持续了一年多,两人的夫妻关系愈发糟糕,彼此都身心俱疲。
2023年4月,两人彻底无法忍受,正式决定分居,各自居住、互不干涉。
分居后,赖云霞更加坚定了离婚的想法,再次向王龙提出离婚,却遭到了王龙的明确拒绝。
多次协商无果后,赖云霞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分走王龙婚前那套房产的一半。
赖云霞认为,房产证上已经加上了自己的名字,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己有权分得一半。
而王龙则强烈反对这一诉求,他否认自己有性功能障碍,称婚后没有夫妻之实是因为赖云霞不配合履行夫妻义务。
王龙表示,这套房产是他婚前全款购买的个人财产,当初加名只是为了挽留赖云霞,并非真心想分房产。
且两人婚后没有实际夫妻生活,也未共同经营家庭,赖云霞没有资格分走他的婚前财产。
1、法庭上,赖云霞认为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分走一半合理。
赖云霞强调,两人结婚后,王龙因性功能障碍问题,导致夫妻两人婚后生活不和谐,也影响了她的生育权,离婚的主要责任在王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既然离婚的过错方在王龙,婚内房产的转让可以认定为有效,而且房本上已经确认她有50%的份额,理所应当分给她。
2、王龙则认为,赖云霞没有资格分房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王龙强调,这套房产是父母给他准备的婚房,是他个人的婚前财产,与此同时,当初赠予赖云霞50%是基于维护夫妻婚姻关系,如今赖云霞要离婚,当然应当归还。
对于赖云霞说他过错的问题,他则驳斥是赖云霞性格冷淡,不履行夫妻义务,他本人是完全正常的。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房产是王龙个人婚前财产,但他在婚后登记变更了所有人,因此,该房产可以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赖云霞主张因王龙个人身体问题,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并未提供直接医学证明,法院不予采纳,而王龙主张赖云霞不履行夫妻义务,也没有确切证明,法院亦不予采纳。
考虑到房产赖云霞并没有直接贡献,而且有一定的增值,法院判决两人离婚,房产归王龙,而他支付房产25%补偿款给赖云霞。
也就是说,赖云霞分了房产的25%。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江南说法:广东深圳,一女子结婚后,发现丈
广东深圳,一女子结婚后,发现丈夫有性功能障碍,无法行夫妻之事,便想要离婚,可丈夫百般挽留,还将婚前房产50%赠与妻子,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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