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债可以不用还
下面听我细细道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有七种债不用还。
一是高利贷,年利率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利息无需偿还。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为3.65%,超14.6%的利息可不给。
二是砍头息,借款1万预先扣除1000,实际到手9000,按9000本金还款即可。
三是被胁迫签的借条无法律效力。
四是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五是无效借贷合同产生的债,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
六是超过诉讼时效(一般三年)未主张权利的债,可能不用还。
七是冒用身份信息产生的债,本人无需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