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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一男子花2.38万,给父亲买了一块墓地,使用期50年,15年后,

2010年上海,一男子花2.38万,给父亲买了一块墓地,使用期50年,15年后,男子的父亲去世,他去安葬父亲,却惊讶的发现,墓地上竟住着别人,已经住了5年了,墓穴被“一墓二卖”,父亲已经无处安葬,陵园却轻描淡写的说“工作失误”,男子大怒,一纸诉状把陵园告上法庭,索赔35万,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生活中,不少人都会提前给家中长辈备好墓地,提前安顿好身后事,只为日后少些麻烦、尽一份孝心,可上海的施先生,却因为这件本该稳妥的事,受尽委屈,整件事说出来都让人觉得心寒!

这事发生在2025年2月,施先生的父亲因病离世,一家人强忍着悲痛操办后事,算好了日子去陵园办落葬手续。他揣着2010年签的认购合同和当年的付款凭证,心里还想着十五年前就安顿好的事,总不会出岔子。谁知工作人员对着系统查了半天,抬头告诉他,这个墓位2013年就卖给了另一户人家,2020年就已经下葬立碑,到现在整整住了五年。

施先生当场就愣了。合同是正规的,公章、付款记录样样齐全,怎么平白无故就成了别人的墓?他找陵园负责人要说法,对方全程没什么愧疚的神色,只说早年都是纸质档案登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漏了记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末了还轻描淡写提议,可以给他换个边角位置的墓位,补点差价就算了。

可陵园里同规格的墓穴早就卖光了,剩下的位置偏僻,单价还涨到了十二三万,比十五年前翻了五倍都不止。更让施先生窝火的是,父亲的遗体还停在殡仪馆,安葬的日子早就跟亲友说好,临时出这种变故,全家人的悲痛又添了一层堵。他跟陵园协商了好几次,对方始终拿“工作失误”当挡箭牌,半点诚意都没有。

忍无可忍之下,施先生直接把陵园告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当年的认购合同,同时赔偿墓穴购置费、落葬酒席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5万元。

开庭的时候,陵园方倒是没抵赖,当庭承认是自己管理混乱出了错。说当年销售员为了冲业绩,没核查原始档案就把墓位二次卖了出去,后来下葬核验也走了过场,才导致一墓二卖的结果。但他们觉得35万的索赔金额太高,请求法院酌情降低。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结论:陵园将已售出的墓穴转卖他人,又没法提供同规格墓位替换,属于根本违约,施先生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墓地不是普通商品,承载着家属的祭奠情感和伦理价值,不能只按本金加利息算损失。最终综合当地同等墓穴的市场价、丧葬实际支出,还有家属的精神损害程度,一审判决陵园赔偿施先生各项损失共计28万元 。

判决书下来第二天,陵园就全额打了赔偿款,没再上诉。施先生拿着钱重新给父亲选了墓地,总算让老人入土为安。

这事传开之后,不少人都感慨,一句轻飘飘的工作失误,毁了人家提前十五年的安排,还让家属在丧亲之痛里再受一次委屈,实在说不过去。殡葬行业做的是人心生意,最该讲的就是靠谱和责任心,光想着赚钱不把管理跟上,早晚要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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