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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21岁双胞胎姐妹案,是一场被“和稀泥式调解”耽误的家暴悲剧:报警后警方调

广西南宁21岁双胞胎姐妹案,是一场被“和稀泥式调解”耽误的家暴悲剧:报警后警方调解1小时,行凶者却在1分钟内实施暴力,造成一死一重伤。这起案件,撕开了家暴处置中“调解优先、保护缺位”的致命漏洞,也给所有遭遇家暴的女性敲响警钟。

 

一、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当受理。家暴不是家务事,警方的首要职责是制止暴力、保护受害人,而非单纯调解了事。

二、同类悲剧警示

浙江某女子遭遇丈夫家暴报警后,警方仅做口头调解,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次日该女子被丈夫杀害;江苏一女性多次被家暴报警,警方以“家庭纠纷”为由未立案,最终受害人被殴打致重伤。这些案例都证明,无原则的调解只会纵容施暴者,让受害者陷入更危险的境地。

三、女方如何做,才能避免这场悲剧?

1. 报警时,直接拒绝无效调解,要求按法定程序处理
报警后,不要被“各退一步”的劝和话术带偏,当场明确提出三项要求:制作书面报警笔录、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如果警方以调解为由拖延,可当场提出异议,或拨打12389投诉,要求按《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处置,而不是私下和解。
2. 立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自己上一道“法律防火墙”
家暴发生后,别等、别拖,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要求禁止对方接触、跟踪、骚扰你。只要你能提供报警记录、伤情照片、施暴者威胁记录等证据,法院会快速作出裁定,对方一旦违反,警方可直接拘留,这是法律给你的“保命符”。
3. 不要心软,彻底切断与施暴者的联系,脱离危险环境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道歉、保证书、下跪忏悔全是为了让你放松警惕。报警后不要回家,立刻向妇联、社区求助,申请临时庇护,或者去亲友家暂住,彻底脱离施暴者的控制范围,不要给对方二次施暴的机会。
4. 同步收集完整证据链,为后续维权留足筹码
从第一次被家暴开始,就保留好所有证据:报警回执、告诫书、伤情照片、就医记录、施暴者威胁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这些是后续离婚、申请人身保护令、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关键依据,也是避免被倒打一耙的保障。

别再被“为了孩子忍忍”“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的话术绑架,家暴不是家务事,你的安全比任何“面子”“和解”都重要。法律给了你保护自己的武器,只有果断行动,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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