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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实际情况也是如此,现在股民看到了正式的对外公告,实际控制人陈五奎夫妇,以及

当然,实际情况也是如此,现在股民看到了正式的对外公告,实际控制人陈五奎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将女儿陈琛告上法庭,主要涉及到14亿股份所有权之争。但是我们可以推想,在公告之前,肯定家庭已经无法内部协商解决,上市公司早已受到实际负面影响。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拓日新能在2025年度,出现了10年来的首次亏损,亏了两个亿,而且股价也已经从高点跌去了60%市值只有过去的最高点40%。在公告出来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上市公司已经因为他们内部的争斗,损失越来越大,但是最大的买单者那就是普通的散户投资者。

现在的诉讼主要是指,陈琛手里握着拓日新能53.6%的股权,原来的实际控制人宣称是“借名持股”,现在要拿回来。父母还希望将弟弟推进董事会。是不是要将股权拿回之后交给他的弟弟?但如果原来的实际控制人真的是借名持股,而没有向监管部门做过备案或者汇报过,这属不属于重大违规呢?需不需要证监会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罚呢?这可以属于重大的信息披露的瑕疵,股民受的损失也可以进行索赔的。个人觉得实际控制人夫妇起诉理由,即使未来官司打赢了,可能监管也要处罚,股民也要索赔。

当然了,女儿是不承认这件事的。同时父母还诉讼女儿,要求否决女儿在董事会上通过的决议,主要是拒绝弟弟进入董事会。而此时第二大股东东方和鑫也提出了董事会议案,要求罢免陈琛(女儿)的董事职务。如果董事都做不了的,董事长更是做不了了,理由是这位陈女士长期在海外生活。

股民确实要小心了,未来可能需要一年乃至数年才能家族内部定出分晓,而董事长又常年生活在国外,这公司未来真的能做得好吗?别看顶了一个光伏太阳能的热门概念,但是风险也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