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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强奸”女歌手被判7年,在狱中,6次拒绝减刑,理由是“无罪之人不接受减刑”。

他因“强奸”女歌手被判7年,在狱中,6次拒绝减刑,理由是“无罪之人不接受减刑”。他在草纸上咬破手指写血状,累计3007份。他就是甘肃武威文化馆干部——裴树唐。

1986年甘肃武威,42岁的文化馆干部裴树唐,正处在事业上升期,他精通声乐、笛子与快板,是当地文艺圈小有名气的骨干,日常负责文艺培训与演出组织,日子安稳体面,谁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诬告,会让他的人生瞬间坠入深渊,历经24年磨难才沉冤得雪。

当年8月5日,培训班结束后,钢琴伴奏老师严中全建议学员刘吉萍找裴树唐单独辅导声乐,裴树唐没多想,带着24岁的刘吉萍进了办公室指导。

一个多小时后,刘吉萍的未婚夫曹某赶来,见门窗紧闭顿时起疑,虽经严中全解释暂时平息,可8天后,裴树唐正在会场开会,警察当众将他铐走,刘吉萍和曹某报案,指控他强奸。

那个年代侦查手段有限,加上严打背景下追求快速结案,案件审理格外草率,没有第三方证人,仅凭刘吉萍的指控和曹某的证词,法院就认定罪名成立,判处裴树唐7年徒刑,当庭宣判时,裴树唐在判决书上写下“舍命难服”四个字,始终不肯认罪。

入狱后的7年,裴树唐过得比常人更煎熬,也更倔强,他白天在监狱监督地毯生产质量,晚上义务给狱友补习文化课,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整整坚持7年,更让人震撼的是,为了申诉清白,他一次次咬破右手食指,以血为墨书写“血状”,前前后后累计写下3007份申诉材料,指尖最后几乎失去知觉。

监狱曾6次因裴树唐表现优异提出减刑,却全被他断然拒绝,他的理由很简单:“我本无罪,何须减刑,”在他看来,接受减刑就等于默认罪名,哪怕多坐一天牢,也不能丢了清白的骨气,这份执拗让他在狱中受尽排挤,却也守住了内心的底线。

冤案彻底摧毁了裴树唐的家庭,妻子为他四处奔走喊冤,精神彻底垮掉,裴树唐为了不拖累她,主动提出离婚,母亲为了避开邻里闲话,对外谎称他车祸去世,孩子在学校因“强奸犯儿子”的身份受尽欺凌,不敢抬头做人。

1993年出狱时,裴树唐一无所有,从体面干部变成靠洗碗、拉货糊口的底层劳工,栖身于城北破旧胡同的小平房,几乎与世隔绝。

但裴树唐从未放弃申诉,卖掉家当,常年往返武威、兰州、北京递交材料,无数封信石沉大海,却始终没能动摇他的决心,转机出现在2000年底,刘吉萍突然找到他,双膝跪地递上一封8页的忏悔信,哭着说:“对不起,当初是我诬陷了你,我有罪。”

原来当年,文化馆领导汤某和俞某撞见两人独处后,以给刘吉萍安排文化馆正式工作为诱饵,逼迫她诬告裴树唐,事后俞某升任馆长,一直威胁她不准吐露真相,14年来刘吉萍良心备受煎熬,多次自杀未遂,最终下定决心说出真相。

拿到忏悔信后,裴树唐继续申诉,2005年刘吉萍出庭作证,2009年最高法院指令再审,2010年武威中院开庭审理,刘吉萍当庭否认当年指控,2011年1月凉州区法院最终宣判裴树唐无罪,随后他获得36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和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2年,69岁的裴树唐恢复公职,回到凉州区文化馆报到,迟到24年的正义,终究还是来了,可他失去的24年青春、破碎的家庭、受尽的屈辱,再也无法挽回。

这起案子,是过去“有罪推定”司法理念的缩影,当年办案人员轻信单方面言辞证据,忽略案件疑点,草草结案,才酿成这起冤案,而裴树唐的坚持,不仅是个人对清白的执念,更折射出普通人在司法不公面前,捍卫尊严的艰难与勇气。

值得庆幸的是,多年来我国司法不断进步,“疑罪从无”原则全面落地,冤假错案的纠正机制愈发完善,裴树唐的故事,也警示着我们: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而每一份对真相的坚守,都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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