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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西安一名6岁女童被拐卖,九年她隐忍不发,每天背自己的家庭地址,偷偷攒

2005年,西安一名6岁女童被拐卖,九年她隐忍不发,每天背自己的家庭地址,偷偷攒下来500多元,最终成功的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将人贩子送入了监狱!她就是程颖。

失踪的20分钟

“她妈妈去接的,去晚了一点,就晚了20分钟,就那么错过去了。”程竹说这话时,眼眶里有说不出的酸涩。

2005年10月18日中午,就是这短短20分钟的时差,程竹和妻子再也见不到6岁的程颖了。

那天是程家小女儿的百岁宴,母亲金伦菊在家忙前忙后准备酒席。中午12点,西安红庙坡小学放学的铃声响了,孩子们像出笼的小鸟往外跑。程颖在校门口等了又等,没等到妈妈的身影,便自己走向公交车站。

一个陌生女人走上前来,笑眯眯地说:“我是你妈妈的朋友,你妈妈让我来接你。”

6岁的程颖就这样上了车,再也没能回到大白杨村。

什么才配叫人贩子

王丽可不止拐了程颖一个孩子。早在2003年12月,她就在西安市碑林区北沙坡村附近,用同样的手段拐走了另一名6岁女孩李某。

不到两年时间,两个6岁的幼女从她们本该幸福成长的轨迹里被人拽走。

警方查明,王丽拐骗程颖后带回延安,2008年7月,她的丈夫王红林以1万元“抚养费”,将程颖卖给了邢某和孟某夫妇。而这1万元,王红林除了供另一名被拐女孩上学,还给自己添置了一辆3000多元的摩托车。

一个孩子的命运,还抵不上一辆摩托车。

2015年12月,西安莲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红林犯拐卖儿童罪,判7年,罚2万;王丽犯拐骗儿童罪,判5年。

两个孩子的九年青春,换来这样的结果,让人不由得想问一句:这样的判决,到底震慑了谁?

九年,每一步都在刀尖上

被带到延安后,程颖每天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7岁那年,她干了一件连大人都未必敢干的事——偷偷跑到公安局报案。可她太小了,坐在接待室里把遭遇一五一十地讲完,对方笑了,说“你找错地方了,应该去警察局”。

一个7岁的被拐女孩,鼓起全身的力气去求救,却被当成笑话。那一幕,光是想想都让人心头发堵。

后来程颖被卖到河南孟家。养父母怕她逃跑,寸步不离地守着,她连出趟门都难。但她从没忘记自己是谁,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在心里默念——“我叫程颖,家在西安大白杨”。

这几个字,念了整整9年。

不吃早饭的500元

孟家给她买电脑,她不敢说自己是用来找亲生父母的,怕一开口就会被打、被抓回去。于是她用最笨的办法找——在百度贴吧里一遍一遍地发帖,问“谁知道西安大白杨”。

攒钱更难。养父母每天给她2块钱吃早餐,她一口包子都舍不得买,把每一毛钱都塞进隐秘的角落。500多块钱,就是她9年不吃早饭一分一分抠出来的。

2014年12月31日,一个陌生的网友看到她的帖子后,联系了程竹。程竹找女儿也找了9年,辞了工作,把面包车上贴满寻人启事,跑了30多万公里,花光了所有积蓄还背了20多万的债。

这场双向奔赴的寻找,等来了它们该有的结局。2015年1月8日,15岁的程颖扑进了父亲的怀里,9年的隐忍在这一刻全部融化。

人贩子也该尝尝“被拐”的滋味

常有人说程颖聪明、坚强、了不起。但一个6岁的孩子被迫承受这些,根本不是她“了不起”,是这个世界欠她的。

真正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一个7岁女孩去公安局报案,会被人笑着打发走?如果当初有人多问一句、多查一下,她是不是就能早8年回家?

2011年,这个案子被公安部和陕西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但到那一年,程颖已经被拐了整整6年。那些本该保护她的人,在最好的时机里什么都没做。

人贩子王丽被判5年,王红林判7年。而程颖的九年光阴,用多少年的刑期都算不清这笔账。

团圆后的程颖回了学校,考上了大学,把过去几年的经历发到网上,加入打拐志愿者的队伍。她说自己从不后悔把人贩子和养父母送进监狱。

是啊,做错事的人就该付出代价。可我们期待的是,保护机制能跑在人贩子前头,让每一个走失的孩子都能被看到、被听见。

而不是要靠一个孩子9年的忍辱负重,拿整整500块钱的血汗钱,来换来本该早就属于她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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