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女子深夜从酒吧出来后先后两次进入街边燃气锅炉房内,第二天物业人员发现锅炉房有黑烟冒出,进屋查看后发现女子上身赤裸,下身衣物全部被烧焦,全身70%被烧伤,人已经死亡。家属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索赔56万元,法院判了。
深夜2点,一个年轻女孩走进锅炉房,就再也没出来。
直到15个小时后,物业巡查人员发现门缝里冒出黑烟,推开门的瞬间,所有人都呆住了。
女孩上身赤裸,下半身的衣物已经完全烧焦,全身70%被烧伤,早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这是发生在新疆的一起真实案件。
死者姓胡,事发当晚,她在酒吧喝酒到凌晨。酒吧关门后,她独自走在街上,酒精让她的判断力变得模糊。
她没有回家,而是两次走进了街边一间无人看管的燃气锅炉房。
第一次进去,她很快出来了。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凌晨2点多,她再次返回,这次进去后,再也没有走出来。
直到第二天下午5点,物业巡查员发现锅炉房冒出黑烟,打开门才发现这起惨剧。
事后鉴定显示,胡某的直接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锅炉房内燃气设备可能存在燃烧不充分的情况,加上空间相对密闭,一氧化碳浓度迅速升高。她在吸入过量一氧化碳后失去意识,随后衣物被高温或明火引燃,造成了惨烈的烧伤。
一个正值青春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消逝在一个本该与世无争的夜晚。
悲痛欲绝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质问:一个无人看管的锅炉房,门怎么会随便就能打开?如果物业把门锁好,如果开发商在设计时考虑到安全防护,这场悲剧是不是根本不会发生?
家属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56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判决:物业公司赔偿28.6万元,开发商不承担责任。
为什么法院这样判?
法官认为,胡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深夜酒后进入非公共活动区域的锅炉房,自身存在重大过错。酒精影响了她的判断力,她也应当预见进入危险区域的后果。
但物业公司并非无责。燃气锅炉房属于特种设备区域,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安全隐患。
物业作为管理方,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义务——门没有锁好,巡查也不到位,这些管理漏洞给事故发生提供了条件。
法院确定物业公司的责任比例为30%,最终赔偿28.6万元。
至于开发商,锅炉房已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设计施工没有发现缺陷,因此不承担责任。
这个判决在网上引发了激烈讨论,有的说,“人死了还要担责70%,难道不是应该怪自己吗?物业赔这些已经很合理了。”
也有人认为物业不该赔:“30岁的人了,自己喝醉了钻进锅炉房,为什么要别人买单?”
但换个角度看:如果物业把门锁死,或者安装了警示标识,或者巡查更频繁一些,这个女孩是不是可能活下来?
一个管理漏洞,搭上一条人命,28.6万到底是多是少?
对于家属来说,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女儿。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这笔赔偿是教训,也是警钟。
安全责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管理者也要为管理漏洞买单。
深夜两点,一个醉酒的女孩走进锅炉房的时候,如果那扇门是锁着的,故事会不会不一样?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只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安全无小事,希望所有场所经营人员,一定要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为了他人的安全,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