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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络上又学到了一个新名词,一个把“观察董宇辉”做成系列视频的律师,提出了一

今天在网络上又学到了一个新名词,一个把“观察董宇辉”做成系列视频的律师,提出了一个法律名词叫:“比烂式辩护”。

有网友就优思益事件问律师:“为什么只盯着董宇辉一个人骂?”

他说,别人违不违法、违法程度多高,跟董宇辉毫不相干,质问他为什么只拿董宇辉说事,就是“比烂式辩护”,是在为董宇辉开脱。

在法律层面,一码归一码,听起来逻辑自洽,但他忘了一件事:我们现在是在法庭上,还是在舆论场上?

在舆论场上,大家最直观的感受是——“选择性追责”。

什么叫选择性追责?同一个假洋牌,不同平台,众多明星达人带过货,但是媒体铺天盖地只追着董宇辉骂,标题里不带“董宇辉”三个字好像就不会写了。

所以,不是董宇辉的粉丝在“比烂”,在“开脱”,是舆论场的“选择性追责”逼得人不得不问一句:凭什么只骂他?

不是因为他最该被骂,是因为他最好骂,谁流量大,谁就是靶子。

律师可以讲法理,但别忘了,舆论场认人心。法理可以判定一个人有没有违法,但人心判定他该不该被这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