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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之花”姚晨最近相当跳脱,2个月和曹郁官宣离婚后火速和侯雯元传出绯闻。之后突然

“恶之花”姚晨最近相当跳脱,2个月和曹郁官宣离婚后火速和侯雯元传出绯闻。之后突然给一个去年黑心救护车勾结黑医院的案子发声,可把“恶之花”能坏了,最近更是帮一个女杀人犯宣传电影:

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的杀人犯,2009年,赵晓红(现改名赵箫红)与丈夫因“支床琐事争执”,持刀故意伤害致其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是板上钉钉的铁案,有多方证据证词证明根本不存在什么家暴行为。

可赵箫泓出狱后,就迅速出演了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其中剧情将她包装成了“在长期家暴中反抗失手杀父”的可怜人,刑期也改成了家暴防卫量刑的10年期限。

你这电影导演,几个意思?

我们并不反对服刑出狱人员回归社会正常生活,但演员明星这行当,我都强调几遍了,要承担社会风气的良好引导作用,起到正向榜样作用。

一般流量被曝出劈腿之类的劣迹行为都得被封杀,一个杀人犯出狱后主演美化自己杀人动机的电影,这电影居然还光明正大地搞宣传,意欲何为!

也对,这部电影之前已经送国外获奖了,导演更是在西班牙电影节直言“在监狱里大家看到的自由是因为布满摄像头”,味可太冲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种正常人看见恨不得躲得远远的是非之事,唯一凑出来的又是“恶之花”姚晨!姚大嘴公然赞扬该片是“最勇敢的演出”,赞美杀人犯“从废墟站起来活成一束光”,更是大量使用“妳来吗”等女性化表述词语,还特么搁这打拳呢?

接着吐槽电影本身:一些“电影人”请不要逼中国老百姓吃💩!

杀人者死,这是普通中国人的朴素观念,也是两千多年来中国人道德体系的基础。

现在突然有些“电影人”出来,告诉你拿刀杀人(故意伤害致死)不仅不用死,只要判15年,杀人犯不庆幸不用死,还要不服判决认为自己被判重了!就这种杀完人毫无悔改的人,到了监狱,监狱又给她减刑到11年。

这个杀人犯出来了,不仅不痛改前非,"电影人"还给她编了个杀人借口,什么遭到长期家暴,失手致死,然后拿去国外宣传,将杀人犯包装成为所谓国际影后,真是杀人放火金腰带!

取消死刑,关爱罪犯,做罪犯知心人是西方这些年的“政治正确”,并且通过NGO组织及其扶持的国内代理人长期给我们洗脑。2019年黑暴风波中就有不少关爱犯人的 NGO组织,确实最后也能关心到了自己身上,因为假社工,最后变成了真罪犯。

但这种西方 毒 瘤 思想,依然通过媒体、法学界、娱乐圈等慢慢渗透进中国内地,于是就有"电影人"为了被西方认可,利用公共文娱平台,摁着中国老百姓的头,逼着吃这坨西方拉的💩!

懂的都懂—— NGO投资,蒙古导演拍,缝纫机主演,外国拿奖,恶之花推荐,三某周刊发文一套操作可谓是相当娴熟,还是那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