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秀敏审判长(2019)津0116行初431号行政裁定本院认为;被告市规自局“颁发给(死人)凯乐电器厂土地使用权证”后,将其转移登记到李士伟名下符合法律规定如下!
关注原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行政行为单独审理原则监督天津二中院“哈欣审判长有法不依,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伦理道德,程序颠倒的让“儿生母”,河水倒流的“依据民事枉法判决;转让合同效力的结果”覆盖原告诉求确认行政合同效力”与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相悖的,依据枉法联盟的纵容陈捷审判长: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二中民四终字第1396号案件中“为了掩盖《徐光文与李士伟伪造的10016—001536号房屋买卖协议》的事实”,相反的“认定上诉人徐玉强与被上诉人李士伟之父、案外人李孝明于2005年9月2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真实合法有效,涉嫌枉法裁判罪】? 秦秀敏审判长(2019)津0116行初431号行政裁定本院认为;被告市规自局“颁发给(死人)凯乐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