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个长发美女,穿着波点长裙,整个人看着相当的清纯貌美。女生被一个小伙子看上了,小伙子就跟着女生回家,二人发生了关系后小伙离开,女生又遇到一个男子,这俩人看着也是腻歪的很,又一起回到了出租屋内。女生的邻居就纳闷了,“这姑娘换男友的速度也够勤快了”,殊不知,邻居反手就是一个举报,毕竟懂的人都懂。
邻居投诉了之后,后面进来的男子还在屋内正嗨,就被现场赶来的办案人员抓了个正着。
(海峡网5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要说男孩子,都很喜欢长发、长裙的美女啊。
有一位漂亮的女生李某,在天乐路的周边,租了一套房子自住。平时看李某也没有全勤的工作,经常就在自家附近流窜。
这一天,李某刚清洗了头发,长长的秀发飘飘,弥散着沁人的香味。李某又换上了一袭长裙,整体看来,真的是美丽诱人的很。
一切准备就绪,李某又来到了家附近的街道闲逛,她的目标就是,要“邂逅”一位跟自己心心相印的男子。
果然,没一会,就遇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王某。初见李某的时候,王某也是心动不已。但是双方都清楚,对面的这个人,心里想要什么、想要做什么,都可以心领神会。
随后,王某就准备跟李某回家,二人来到了李某的出租屋内。
非常巧合的是,这一天李某的邻居也在家,正好看到李某领着“新男友”回家,回头就看到二人进屋、关了门。
没过多久,里面也就完事了,王某也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等到王某离开之后,李某又收拾了一番,再次出门了,想要出门做什么,一切也都可想而知。
没过多久,又有一位男子杨某,也跟着李某回家了。当然了,邻居都看在眼里。
杨某跟着李某的后面,也直接就进入了房间,关好门,两个人要腻歪一番。
而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合好了价格,都是存在转账的,所以,李某带回来的这些男子,都不是所谓的“男朋友”。
也就在他们相欢的时候,外面的邻居拨打了电话,直接就给李某来了个举报。
很快,办案人员就根据线索,追踪到李某的家附近。
而此刻的男子,正在屋内大汗淋漓呢,即便如此拼搏,还是要被打断。“咚咚”,办案人员敲响了房门。
屋内的俩人,惊吓不已,但是无奈,也只能穿好衣服乖乖出来开门。
根据李某的收款记录,两位涉案男子王某、杨某,均被依法归案接受调查。
面对办案人员的问询,这三位男女对于自己的犯罪经历,也都进行了如实交代。
经查,李某自己租用了长乐路这附近的民房,主要就是用来做这些违法的行为的,目前,3位违法行为人已经都被依法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也还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从法律上来看,这位女子、以及两位男子,主观上都具备了犯罪的想法,女子是为了盈利,男子是为了个人需求,都具备了明确的违法故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男女实行违法的行为,已经治安违法,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这类情形可以从轻处罚,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女子自己租用了出租屋,以为这个地方比较隐秘,就开始不断的接待各类男子。
在双方达成合意之后,主观具备犯罪之心,并且支付了钱款,提供了服务,实施了行为,这三个人的做法全都涉嫌违法,均要面临行政处罚。
这样的行为,是非常败坏风气的,影响较为恶劣,如果在小区内,旁边还住着小朋友,更加是影响大,违背良俗,路人是应该来个举报或者投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导、容留或者介绍他人去做违法的事情,也涉嫌治安违法,会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再严重一些,涉嫌容留多人,那么直接触犯《刑法》,构成容留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本案中的女子,事发这一天,在出租屋内接待了两位男子,容留两位男子进行犯罪,已经满足了犯罪行为构成。
这些男女选择出租屋内发生这类行为,自以为居所隐蔽、可以规避监管,甚至还多次接待,主观恶行更为深重。
在做了这些事情之后,破坏了良俗,滋生了不好的风气,所以,一定要制止,甚至还要严惩。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待呢?
案源:海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