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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半没同房,男子索赔72万 这事儿要是搁电视剧里,编剧都得被骂离谱。可它

结婚一年半没同房,男子索赔72万

这事儿要是搁电视剧里,编剧都得被骂离谱。可它就真实发生在福建宁德。

连先生和妻子结婚一年半,花出去的结婚成本高达72万多,结果——两人至今没有夫妻之实。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并全额退款,一分不能少。

先看这笔账怎么算的。据男方家列的单子:彩礼28.8万、三金9.1万,再加上婚俗红包、婚宴酒席等等,林林总总加一起,为娶这个媳妇,连家掏了超过72万。
这笔钱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

但婚后呢?按连先生的说法,女方以工作为由长期住在出租屋,每周才回一次婚房。

最关键的是——结婚整整一年半,两人从未有过正常夫妻生活。每次男方想沟通,女方就找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产生抵触情绪。

两边家人出面调解过,没用。连先生觉得这婚名存实亡,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把这72万全部退回来。

到这里,好像就是一个冤种男方的血泪控诉。但女方父亲站出来反驳,又是另一个版本。

老丈人说:女儿不是不愿意过日子。两人婚前做过婚检,身体都没问题。确实尝试过同房,但过程一直不顺利,加上双方都紧张,越紧张越不行,久而久之两人都产生了心理障碍。

至于彩礼,老丈人坚称已经退还给小夫妻了,是男方不承认。至于酒席、红包那些消费,那是你情我愿的婚庆支出,凭什么算在女方头上?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见。

这事抛开情绪,其实藏着不少法律上的冷知识。

有律师直接点明了:单纯拒绝同房,并不算法定离婚理由,男方得以“感情破裂”起诉。

另外,双方领了证但没有实质共同生活,彩礼、三金可以酌情返还;但酒席、人情红包这些,属于消费支出,想退?法律不支持。

换句话说,连先生想拿回72万全部开销,基本不可能。

这案子看得人挺唏嘘。
如果老丈人说的是真的——两人都紧张、都有障碍,那这其实是一对缺乏婚前了解和沟通、被相亲节奏硬推着走进婚姻的年轻人。

婚前没磨合,婚后没默契,身体和心理都拧巴着,最后金钱、感情、时间全部两空。双方都是输家。

最后给未婚的朋友提个醒:婚嫁往来,务必留好转账记录、发票凭证。这年头,感情的事说不清,但钱的事得留个心眼。

大家怎么看这个事?
这72万,该退多少才合理?
(文章素材来自海峡都市报,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