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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飞出去的时候,手里的奶茶页面还亮着。 25岁,一个人走在南昌大街上,穿着玩偶

她飞出去的时候,手里的奶茶页面还亮着。

25岁,一个人走在南昌大街上,穿着玩偶洋装去赴约。下一秒就被一个15岁的男孩从背后助跑猛撞,膝盖先磕在水泥地上,血渗出来,鞋掉了一只。撞她的人跑了,边跑边脱衣服。

陈女士后来说,她当时以为是谁跑太快不小心撞到的。路人问她,你认识那个男的吗。不认识。那他为什么撞你。她才反应过来,不是撞的,是故意被推出去的。

5月9号下午两点四十四分,青云谱区洪城路。张某某,15岁,黑衣黑裤,戴着口罩晃荡了一个多小时。你不妨调监控看看,他不是在逛街,他在挑人。结伴的女生他不碰,旁边有男的他绕开。陈女士一个人走过来,他绕到背后,助跑,猛撞。撞完头都不回,跑到路口衣服已经脱了一半。

你懂吧,普通人觉得15岁的孩子恶作剧没轻没重。但你仔细想想,恶作剧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不需要踩点,不需要在撞完人之后一秒都不停留就跑,不需要边跑边换装。

这小孩知道自己会撞伤人。他戴口罩的时候就知道,他脱衣服的时候更知道。

更让人心里发毛的事在后面。陈女士把遭遇发上网之后,另一个姓谢的姑娘找来了。同一天下午,在王府井那边的商场,被同一个人、同样的方式,从背后猛撞。韧带拉伤。当时对方家里赔了几百块钱,几百块钱,这事就了了。

看清楚这条线啊。第一次在商场推人,赔几百块,没事。第二次,他不用推的了,用助跑加速冲撞。这次撞的是陈女士,下次是谁,用什么力道,伤到什么程度,谁说得准。

好多人在评论区说他是不是模仿日本那种"冲撞族"。我查了一下,日本真有一类人专门上街随机冲撞路人,挑柔弱的、一个人走的那种下手,拍视频,找刺激,当乐子。张某某这套流程熟得不像第一次。

陈女士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拒绝和解。对方家里找过来说可以谈赔偿,她不,她要起诉。第二件,她回派出所重新做了伤情鉴定,因为身上可能不止膝盖那一处伤。

很多人不知道,今年1月1号开始,治安管理处罚法改了。以前14到16岁的未成年人基本不执行行政拘留,新法讲得很清楚——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拘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次就够了。

广东湛江今年1月已经拘了三个15岁的孩子,持械追打路人致轻微伤,13天。那是新法施行后湛江首例。

张某某这事怎么看。半天内连续撞了两个陌生女孩,提前踩点戴口罩,撞完跑路途中换装,每一步都在新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那个框里。

很多人爱讲"他还只是个孩子"。一个知道踩点戴口罩、知道撞完脱衣服跑路的15岁的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心里明白得很,他赌的就是你觉得他只是个孩子。

那个拿了几百块了事的谢姑娘,不知道后不后悔自己被撞时没追究到底。如果她当时报了警做了笔录,张某某的第一次就会被记录在案。第二次他也许就不会出现在洪城路上,也许就不会有陈女士被撞飞在水泥地上的那个下午。

陈女士说她这几天晚上一直在做噩梦。闭上眼就是自己飞出去的那个画面。

你想想,一个人好端端走在路上,什么都没做错,下一秒被一个陌生人当靶子撞飞,这种恐惧不是膝盖结痂就能完的。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你旁边走过一个戴口罩的小年轻,你会不会下意识绷紧身体,会不会控制不住多想一下。这才是这件事最伤人的地方。

你呢,你觉得"他还是个孩子"这种话放这事上还站得住脚吗。

来源: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警情通报、九派新闻、极目新闻、广东湛江公安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