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警,双碑隧道该管一管了!这几天我路过双碑隧道,大货车,挂车根本没有把人当人,很冷漠!很没有素质,该整理了。渝AD521挂车,今天晚上八点20分左双碑隧道别我摩托车,差点别到路边的基坎上了,速度绝对超过60码,隧道有录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90条:违法点:故意别车、实线变道、频繁加塞、急刹逼停,妨碍安全驾驶。处罚:罚款20–200元、记3分;情节较重可处警告或200元罚款、记6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禁止“连续鸣喇叭、快速变道、故意阻挡”等危险驾驶行为 。3. 情节恶劣(刑事责任)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适用:隧道内追逐竞驶、多次恶意别车、严重超速、反复急刹,情节恶劣(已多起判例)。处罚: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重庆交警 @平安重庆 @重庆文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