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专案组抓捕赖昌星的行动本该顺利实施,没想到有人做内鬼通知赖昌星逃到加拿大。
赖昌星 1958 年出生在福建晋江农村,家庭条件一般。早年他小学三年级后辍学,从事供销和创办工厂等工作。1977 年参与汽车配件厂,之后开办纺织机厂、服装厂、雨伞厂和印刷厂,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1991 年,赖昌星取得香港居民身份;1994 年,在厦门注册远华电子有限公司;1996 年,成立远华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大规模开展进出口活动,1996 年至 1999 年上半年,走私货物总值 530 亿元,偷逃税款 300 亿元。
庄如顺在福建公安系统从基层交警岗位起步,历任石狮市公安局相关职务、福建省公安厅外联办主任、漳州市公安局局长,最终担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他与赖昌星相识较早,此后往来日渐密切。
庄如顺收受赖昌星提供的轿车,并帮助赖昌星妻弟办理香港通行证。这些利益往来,使庄如顺利用职务便利,为赖昌星的相关违法活动提供庇护。
赖昌星的业务野蛮扩张,与公职人员的违规扶持密切相关,庄如顺的职位晋升,也伴随着双方利益关系的持续深化。专案组调查显示,二人的权钱交易,全程服务于走私犯罪活动,双方早期的私下接触,也为后续重大违法事件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1999 年 4 月,中央收到实名举报信后,正式成立 “4・20” 专案组,联合多部门彻查厦门关区特大走私活动。专案组进驻福建后,全面搜集固定证据,查实远华集团存在规模空前的走私犯罪事实。1999 年 8 月 10 日晚,公安部指挥中心正式下达抓捕赖昌星的指令,厦门警方抽调 200 多名警力,分成 5 组同步开展抓捕行动。
庄如顺提前获悉完整抓捕部署,暗中向赖昌星通风报信。赖昌星在抓捕行动开始前仓促离开厦门,经由深圳出境逃往香港。庄如顺的通话记录证实,其多次向赖昌星泄露警务机密,其中 4 次直接通报专案组立案后的核心行动部署。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同样长期为赖昌星输送内部信息,并提醒其尽快离开香港避险。1999 年 8 月 14 日,赖昌星携全家从香港飞往加拿大。多名公职人员的连续泄密,直接导致本次抓捕行动彻底扑空。行动失利后,专案组通过梳理通讯轨迹、排查内部人员,最终锁定泄密源头。
赖昌星的全程逃亡,依托其多年搭建的腐败关系网。庄如顺特意建议其选择管控相对宽松的广东线路出境,规避管控严格的福建沿线。赖昌星抵达香港短暂停留期间,庄如顺持续与其联络,反复警示安全风险;杨前线则提前告知香港方面潜在的联合抓捕风险。多重情报泄露之下,赖昌星顺利辗转逃往加拿大。
抓捕行动失败后,专案组及时调整侦查方向,重点核查内部人员通讯记录。庄如顺凭借公安系统职务优势,精准掌握执法行动细节,并第一时间向外传递;杨前线则全程配合,在香港滞留阶段持续泄露关键信息。整套泄密链条,最终通过完整证据链得以完整还原。该案充分暴露了走私犯罪勾结公职人员形成的利益网络,在关键时刻严重干扰正常执法办案,面对内部腐败阻力,专案组随即加大侦查与查办力度。
专案组成立初期,赖昌星便已察觉风险,提前安排集团核心骨干分批秘密出境。抓捕命令下达后,行动人员抵达预定抓捕地点,全部目标均已潜逃。庄如顺在抓捕命令下达前后,利用境外电话卡隐秘联络,完成泄密;赖昌星违规出境,未留存正规通行记录,刻意规避追查。
抵达香港后,杨前线传递的预警信息,促使赖昌星火速转移。同年 8 月 14 日清晨,赖昌星搭乘航班逃往加拿大温哥华。经专案组全面排查核实,庄如顺涉案泄密通话超 20 次,多数内容直接涉及警务机密;杨前线泄密相关通话记录共计 13 次,完整留存可查。以上确凿事实,为后续案件查办、人员定罪提供了核心依据。公职人员集体泄密,直接导致抓捕行动失败,也暴露出当时执法环节保密制度存在严重漏洞。案件侦查随即升级,同步启动内部追责程序。
专案组推进全方位深度调查,庄如顺因涉嫌泄密、受贿被立案审查。其对通风报信、违规提供出逃建议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后续依法获得减刑。杨前线因受贿罪、放纵走私罪,一审被判死刑,后依法改判无期徒刑。
远华特大走私案累计审查涉案人员 600 余人,近 300 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赖昌星抵达加拿大后,违规申请难民身份,期间多次遭到当地警方拘留审查。2005 年,其妻子曾明娜主动提出离婚,独自返回国内。2011 年 7 月 23 日,加拿大执法部门正式将赖昌星遣返回国,赖昌星抵达北京后,当即被警方依法逮捕。
2012 年 5 月 18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至此,赖昌星特大走私犯罪集团彻底覆灭,全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