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江苏男子出差 85 天虚报住宿费多达三万元,被举报后急忙退还钱款,为免被开除还起诉公司,最终法院判决让人没想到。
信源:紫牛新闻(扬子晚报旗下)|2026-05-06
一百二十块钱的房费,开成三百九十块钱的发票去报销,这种听起来像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却被一个姓李的员工在现实中上演了,而且一演就是八十五天,最后还把自己给演进了法院。
二零二三年,这位李先生被公司派到佛山出差,公司的住宿标准是每天四百块钱,这个标准在当时已经算很不错了,住个像样的酒店绰绰有余。
他本应循规蹈矩,却偏要剑走偏锋,摒弃了正途,动起了那些见不得光的歪脑筋,妄图以旁门左道达成目的。
他通过一个朋友,找了一家每天只需要一百二十块钱的旅馆,然后跟对方商量好,把发票开成三百九十块钱。
这样一来,他每天就能净赚二百七十块钱的差价,八十五天下来,就是一笔两万多块钱的额外收入。
为了不被发现,他还特意分了五次去报销,每次报销的金额都不算太大,看起来就像是正常的差旅费。
他或许自恃其计划缜密无隙,仿若精心织就一张密不透风之网。然而,他未曾料到,自己的每一个举动,皆已落入旁人的敏锐视线之中。
一封匿名的举报信,直接把他的这场好戏给戳穿了。信里面有他真实入住的房价,有他虚开的发票金额,还有他完整的入住记录,证据链条非常完整。公司一查,发现他报销的单据和实际消费确实存在很大的出入。
按照公司的规定,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李先生被开除后,赶紧把骗来的钱都退了回去,然后还觉得自己挺委屈,觉得钱都还了,公司就不应该再开除他了,于是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可法院并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一审二审都判他输了。法院认为,虚假报销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并不会因为你把钱退回去了,就变得合法了。
公司和员工之间最基本的就是信任,你用欺骗的手段来破坏这种信任,那公司当然有权利开除你。
这个案子后来还被评为了典型案例,法官在点评的时候说,经常在外面跑业务的人,更应该守住自己内心的底线,不要总想着占小便宜,一旦动了歪心思,职业生涯可能就到头了。
其实,这件事情最让人感到悲哀的,还不是李先生自己丢了工作,而是他的行为,可能会让所有老老实实工作的同事都跟着遭殃。
公司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很可能会降低住宿标准,收紧报销政策,最后吃亏的,还是那些什么都没做错的老实人。一个人的贪婪,最终却要让所有人来为他买单,这才是最可恨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