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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不是暧昧场,更不是造谣地!”2026 年 5 月 8 日,逐浪新闻报道的江

“职场不是暧昧场,更不是造谣地!”2026 年 5 月 8 日,逐浪新闻报道的江苏南通一起职场纠纷引发全网热议。公司普通员工王某,暗自倾慕长相出众、能力突出的女上司刘某。他借着工作之便频繁发送暧昧消息,在被对方明确拒绝后,竟恶意在公司内部编造传播女上司的不实低俗谣言,最终被公司依规辞退。不甘心的王某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可法院的判决让他彻底傻眼,网友直呼 “大快人心”。

事情发生在江苏南通一家企业,30 多岁的王某是公司业务部的跟单员,日常负责项目对接、资料整理等工作,岗位不算核心,但需要经常和各部门沟通。

他对自己的外形颇为自信,总觉得在办公室里算是 “亮眼人物”,说话办事也显得格外 “放得开”。

而他的女上司刘某,在公司里算是 “风云人物”—— 不仅职位高、手握核心业务,人也长得利落精致,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做事干脆果断,说话条理清晰,深得同事认可。

王某恰好归刘某管辖,平时少不了汇报工作、修改方案、对接细节,两人最初的交集全是正常工作范畴。

可问题很快出在王某的 “过度解读” 上。在他看来,刘某交代工作时的耐心指导、群里 @他询问进度、单独沟通方案修改,这些再正常不过的职场互动,都被他曲解成了 “特殊关注”。

“她特意让我改方案,肯定是在意我”“群里那么多人,只问我进度,就是对我有意思”,靠着这些自我脑补,王某渐渐动了歪心思。

一开始,王某还只是在工作群里多搭几句话,后来直接私聊刘某。初期还能围绕工作,慢慢就开始夹带私货:“你今天加班到这么晚,要不要我送你?”“平时压力这么大,要不要找个地方放松一下?” 面对这些越界信息,刘某一开始顾及同事颜面,只是委婉提醒 “请只沟通工作相关内容”。

可刘某的克制,在王某眼里却成了 “欲擒故纵”。

他不仅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甚至在深夜发送暧昧言论,言辞越来越出格。忍无可忍的刘某直接发消息明确警告:“再发送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我将直接向管理层反馈,追究你的责任!”

正常人大都能听懂这其中的决绝,可王某却咽不下这口气。求爱被拒后的不甘,渐渐演变成了蓄意的恶意报复。

他开始在办公室里四处散播关于刘某的谣言,从 “作风不正” 到捏造各种低俗黄谣,添油加醋地在同事间传播。原本清净的办公环境,渐渐被流言蜚语搅得乌烟瘴气,不少同事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刘某,严重影响了她的工作和声誉。

刘某察觉到苗头后,没有选择隐忍。

她立刻收集了王某发送的暧昧聊天记录、同事提供的谣言传播证词,整理成完整证据链,直接上报公司管理层。

公司当即着手彻查此事,在和王某沟通核实情况时,他仍在找借口狡辩,直言只是平常往来聊天,觉得自己被无端误解,压根不承认自身问题。

但证据确凿,王某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职场秩序、侵犯他人人格权。公司按照正规流程,经过会议讨论、投票表决后,正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可王某对此完全不服,他认为自己只是 “表达不当”,公司规章里没有明确禁止这类行为,觉得处罚太重,于是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驳回其诉求后,又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

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王某的行为早已超出 “表达不当” 的范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九百九十八条也明确,认定人格权侵权需考虑行为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王某借工作便利发送暧昧信息,属于职场性骚扰;被拒绝后散布黄谣,更是侵犯了刘某的名誉权,且严重破坏了公司正常办公秩序。

法院强调,职场规章制度并非需要逐字列明所有禁止行为,对于明显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破坏职场秩序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管理职责作出处理。加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合规,证据充分,因此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公布后,网友们纷纷点赞:“这判决太解气了!职场不是撒野的地方,造谣性骚扰就该被开除”“支持公司硬气维权,也佩服女上司不隐忍、敢反击的态度”“王某纯属自食恶果,求爱不成反造谣,人品太差”。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职场人敲响了警钟:职场有明确的边界感,工作关系应保持专业纯粹,任何超越界限的暧昧骚扰、恶意造谣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犯法律;同时,企业也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场行为红线,为员工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不过话说回来,你觉得职场中遇到类似的骚扰或造谣,该如何保护自己?如果公司规章没有明确规定,这类行为是否该被开除?快来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信源:江苏一已婚男员工多次骚扰女领导,反复发送暧昧信息,被公司开除后起诉索赔,法院判了
2026-05-08 07:38·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