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村民讨地被开除的叶长
原合同签名竟是镇长代签?
2014年合浦县乌家镇人大秘书叶长,为替村民讨回被转租的2.7万亩土地,送诉求材料至北海市政府后被单位开除。
最近村民发现当年合同里,西大村莫屋队签名栏写的是“莫发”,实际签字人却是时任镇长林家东。这份2000年的合同还约定“租期50年”,但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租赁最多20年。
更讽刺的是,法院2025年裁定扫杆坪村小组“合同有效”,理由是“村民小组长后追认”,可组长根本没见过这份合同。
叶长说当年他被开除时说“集体土地不容越权”,现在他仍在为村民跑腿,手里攥着新亚集团伪造的村民签名证据。
咱们普通人维权,找对部门、留好证据、联合乡亲合力才是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