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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已婚男员工王某身为跟单员,无视女领导刘某多次明确拒绝,反复发送暧昧信息

江苏南通,已婚男员工王某身为跟单员,无视女领导刘某多次明确拒绝,反复发送暧昧信息,遭拒后竟对外散布侮辱性言论恶意诋毁。公司经全员举手表决将其开除,王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金,被驳回后又诉至法院索赔。法院这样判了!
 
据了解,这名男员工姓王,今年38岁,在南通一家贸易公司担任销售跟单员,入职已有3年,平时工作业绩平平,却总在工作之外动起了歪心思。

他的直接主管刘某,是公司销售部门的负责人,比他大2岁,工作能力突出,为人干练。
 
两人日常工作交集较多,刘某大多通过微信给王某布置跟单任务、核对订单细节,起初相处还算融洽,所有沟通都围绕工作展开,没有丝毫越界。
 
变化发生在2020年7月中旬,王某突然在微信上给刘某发了一条超出工作范畴的消息,称“刘主管,你今天穿的职业装真有气质”,语气暧昧,让刘某瞬间感到不适。
 
刘某没有多想,只是委婉回复“谢谢,以后请只谈工作”,本以为王某能领会意图,收敛不当言行。

岂料,王某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更加肆无忌惮。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王某每天都会给刘某发送暧昧信息,有时是“晚上有空一起吃个饭吗”,有时是“我觉得我们很合拍”,甚至会发送一些露骨的调侃话语。
 
刘某不堪其扰,多次明确拒绝,甚至拉黑了王某的私人微信,只保留工作微信用于对接工作。

可王某依旧不死心,转而通过工作微信继续发送不当信息,还在公司茶水间、休息室等公共区域,故意散布刘某的负面谣言,诋毁其人格。
 
有同事私下提醒王某,已婚人士不应有此类行为,且骚扰领导会影响工作,可王某却满不在乎,还辩称“只是同事间的玩笑,刘某太小题大做”。
 
长期的骚扰和诋毁,让刘某身心俱疲,工作状态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出现了失眠、焦虑的情况,无奈之下,她整理好所有聊天记录、同事证言,正式向公司人事部提交了投诉。
 
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人事部工作人员分别找王某、刘某以及多名知情同事谈话,调取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核实了王某骚扰、诋毁刘某的全部事实。
 
结合调查结果,公司召开了管理层会议,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职场公序良俗,扰乱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也损害了同事的合法权益,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随后,公司向王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开除理由,并依法通知了公司工会,履行了全部合法程序。
 
王某收到通知书后,情绪十分激动,他认为自己只是“随口调侃”,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禁止此类行为,开除自己属于违法解除,于是决定维权索赔。
 
2021年3月12日,王某向南通崇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共计8万余元。

仲裁委经过审理,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驳回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可谁能想到,仲裁败诉后,王某依旧不死心,同年4月,他一纸诉状将公司诉至崇川法院,坚持索要经济赔偿金,还当庭否认自己的骚扰行为,声称所有信息都是“正常同事交流”。
 
法庭上,公司一方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同事证言、投诉材料等完整证据,清晰还原了王某的骚扰全过程。

法官结合双方陈述和证据,依法进行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已婚劳动者,在工作中多次向女主管发送暧昧信息,还散布诋毁言论,其行为超出正常同事交往范畴,违背公序良俗和职业素养,严重扰乱公司工作秩序。
 
即便公司员工手册中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但公司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损害同事权益的行为作出处置,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情形。
 
最终,崇川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王某自行承担。
 
判决结果曝光后,网友纷纷表示支持,有网友留言“骚扰他人还反咬一口,纯属自食其果”,也有网友提醒“职场边界不可破,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职场不是肆意妄为的地方,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应守住底线、尊重他人。

任何挑战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和规则的制裁。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劳动报新媒体2026年5月8日 《已婚男员工多次骚扰女领导,遭拒后恶意诋毁,被公司辞退还想要赔偿金!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