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 「逆線行車裁定行為不當.. 香港立法會議員陳家珮 被書面警告 稱虛心受罰..」香港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今年初在香港灣仔逆線駕駛,她承認控罪判罰款及停牌一個月。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昨提交報告,一致認為陳家珮的不當行為未達至嚴重程度,鑑於是初犯,決定對她施加書面警告。監委會主席李慧琼指,今次的書面警告非常嚴肅,並已要求她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以符合公眾期望。陳家珮則回應指,虛心接受監委會的決定,對於令大眾失望感到非常抱歉。
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李慧琼 ()以監委會主席身份,向香港立法會大會提交報告,交代處理陳家珮因逆線行車而受到投訴的結果。報告指,陳家珮逆線行駛的行為違反了《議員守則》第1.6段及3.3段的相關規定,而因該事件被法庭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不當毋庸置疑,未達社會對立法會議員應有操守的期望。
然而,監委會一致認為其行為未達「嚴重」程度,信納事件屬一時貪圖方便的錯誤判斷,雖輕率魯莽,但不涉及誠信或濫權。報告續指,陳家珮被控罪名較輕的「不小心駕駛」,且其駕駛紀錄長期良好,最終僅被判罰款及停牌,顯示案情嚴重性相對較低。
報告續指,鑑於陳家珮展現悔意且屬初犯,監委會決定按《處理投訴程序》附件所載的處分類別,對其施加書面警告,嚴正警告她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同時,監委會提醒全體議員須以身作則維護法治,時刻保持最高操守標準,以符合中央及市民對立法會和議員甚高的期望。
李慧琼偕陳家珮見記者
李慧琼及陳家珮昨午一同見記者,李慧琼指被問到有網上言論指今次處分太寬鬆,李慧琼表示議員會虛心聆聽市民意見,要求自己做得更好。
陳家珮則多謝大家關心,指非常虛心接受監委會的決定,承認當時「貪方便」,對於令大眾失望非常抱歉,她會繼續努力做好議會工作報答市民。她補充事發至今,已無再駕駛。
圖:李慧琼(右)與陳家珮(左)就事件見記者。(林俊源攝)(來源:AM730 )原文刊登於 AM730 网页链接本地/1029080/逆線行車裁定行為不當-陳家珮被書面警告-稱虛心受罰?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