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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对“劳动节”最好的点题!

五一这几天,很多人问我:

“公检法都放假了,你还跑过去干嘛?”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装勤奋。

更不是想证明自己多拼。

我只是越来越觉得,
刑事案件里,很多机会不是等出来的。

是提前准备出来的。

五一大家都在休息。
办案机关也不一定正常接待。
很多律师也会觉得:

“反正节后再说。”

但问题是,
节后所有事情都会排队。

家属要排队。
律师要排队。
材料要排队。
控告、报案、会见、沟通,
可能都要排队。

你以为只是晚几天。

但刑事案件里,
有时候晚几天,节奏就变了。

这次五一前后,我还是决定过去。

不是因为一定马上能把事情全部办完。

而是先把前面的工作铺好。

材料先整理。
方向先确认。
沟通口径先想清楚。
能递的先递。
能见的先见。
能确认的先确认。

有些程序节后再走,没问题。

但你节前如果什么都不做,
节后就只能从零开始。

这就是差别。

我一直相信一句话:

预则立,不预则废。

不要总拿“放假”“不方便”“人不在”当理由。

刑事案件不等人。

当事人在里面,
家属在外面急,
证据和节点都在变化。

律师能做的,
就是把能提前做的事情尽量提前。

这次五一期间,有一个事情推进得很顺。

不算特别复杂。
但关键是节奏抢在前面了。

前期该沟通的沟通了。
该准备的准备了。
该留痕的留痕了。

等到节后真正进入程序,
心里就不慌。

因为不是临时抱佛脚。

而是前面已经铺过路。

所以我说,
劳动节最好的仪式感,
对我来说就是劳动。

不是为了感动谁。
也不是为了立人设。

就是因为做刑事案件,
你越早准备,越有主动权。

机会不是等来的。
是跑出来的。
是磨出来的。
是你把“不可能”一点点往前推出来的。

爱拼才会赢。

拼的不是口号。
拼的是别人休息的时候,
你愿不愿意多想一步。

拼的是别人说“节后再说”的时候,
你愿不愿意提前把路铺好。

刑事案件里,
永远是预则立,不预则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