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都放假了,你还跑过去干嘛?”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装勤奋。
更不是想证明自己多拼。
我只是越来越觉得,
刑事案件里,很多机会不是等出来的。
是提前准备出来的。
五一大家都在休息。
办案机关也不一定正常接待。
很多律师也会觉得:
“反正节后再说。”
但问题是,
节后所有事情都会排队。
家属要排队。
律师要排队。
材料要排队。
控告、报案、会见、沟通,
可能都要排队。
你以为只是晚几天。
但刑事案件里,
有时候晚几天,节奏就变了。
这次五一前后,我还是决定过去。
不是因为一定马上能把事情全部办完。
而是先把前面的工作铺好。
材料先整理。
方向先确认。
沟通口径先想清楚。
能递的先递。
能见的先见。
能确认的先确认。
有些程序节后再走,没问题。
但你节前如果什么都不做,
节后就只能从零开始。
这就是差别。
我一直相信一句话:
预则立,不预则废。
不要总拿“放假”“不方便”“人不在”当理由。
刑事案件不等人。
当事人在里面,
家属在外面急,
证据和节点都在变化。
律师能做的,
就是把能提前做的事情尽量提前。
这次五一期间,有一个事情推进得很顺。
不算特别复杂。
但关键是节奏抢在前面了。
前期该沟通的沟通了。
该准备的准备了。
该留痕的留痕了。
等到节后真正进入程序,
心里就不慌。
因为不是临时抱佛脚。
而是前面已经铺过路。
所以我说,
劳动节最好的仪式感,
对我来说就是劳动。
不是为了感动谁。
也不是为了立人设。
就是因为做刑事案件,
你越早准备,越有主动权。
机会不是等来的。
是跑出来的。
是磨出来的。
是你把“不可能”一点点往前推出来的。
爱拼才会赢。
拼的不是口号。
拼的是别人休息的时候,
你愿不愿意多想一步。
拼的是别人说“节后再说”的时候,
你愿不愿意提前把路铺好。
刑事案件里,
永远是预则立,不预则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