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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聚勤被查:扫黑办副主任落马,没有哪个岗位是纪法的盲区 5月6日,清廉西安发

王聚勤被查:扫黑办副主任落马,没有哪个岗位是纪法的盲区

5月6日,清廉西安发布权威通报:西安市雁塔区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王聚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雁塔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条通报最值得深思的地方,不是他的级别,而是他的身份——一个全程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深挖"保护伞"的干部,最终自己成了被深挖的对象。

这是近10天内,西安政法系统查处的又一名干部。4月27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西太南路派出所原所长曹建军被查。不少人曾有误区,认为离开实职岗位就进入了"安全区"。但事实一再证明:岗位不分一线二线,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纪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哪个岗位是天然的"免查金牌"。

公开信息显示,王聚勤在雁塔区委政法系统深耕超过15年,是辖区政法战线的"老人"。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后,他即出任雁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这一职务他担任了整整三年,全程主导了辖区扫黑除恶的日常统筹、线索核查和案件督办工作。

任职期间,他的公开活动几乎全部围绕扫黑除恶展开:2019年3月,他主持雁塔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要求"对涉黑涉恶线索逐条过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20年6月,他带队督导街道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强调"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绝不姑息迁就";2021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后,他仍负责辖区涉黑涉恶线索的常态化排查工作。

除了扫黑除恶,王聚勤还长期分管政法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2022年,他牵头开展了雁塔区政法队伍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抽查了上百起案件的办理流程,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023年2月转任三级调研员后,他的工作重心转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曾多次深入社区、法院调研,推动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从深挖保护伞的"利剑",到执法监督的"裁判",再到化解矛盾的"调解员",王聚勤的每一个岗位,都与公平正义息息相关。他曾在多个场合告诫基层干部:"政法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办事,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

可讽刺的是,说这话的人,最终自己违背了这句话。

明代薛瑄在《从政录》中写道:"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 这句话道尽了为官者的三重境界。对于政法干部而言,最高的境界本应是"见理明而不妄取",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纪法的边界,比任何人都明白腐败的危害。

王聚勤和曹建军,恰恰是反面的典型。他们都在政法系统工作了二三十年,都曾手握执法司法的核心权力,都曾无数次接受过廉政教育,都曾亲眼见过无数腐败分子的下场。可他们最终还是没能守住底线,从执法者变成了违法者,从反腐者变成了腐败者。

他们的落马,再次印证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权力从来不会自动带来免疫力,职位越高、权力越大,面临的诱惑就越多,越需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

很多人觉得,非领导岗位没有实权,不会出问题。可他们忘了,权力的大小从来不是衡量腐败与否的标准,人心的贪念才是。只要有贪念,再小的权力也能变成谋私的工具;只要守初心,再平凡的岗位也能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无论是冲锋在前的一线执法者,还是退居幕后的协调者,无论是手握决策权的领导干部,还是负责具体事务的普通工作人员,只要身处公权力岗位,就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纪法之上。

这就是反腐的穿透力:它不设禁区,不留死角,不因岗位特殊而网开一面,不因职务调整而既往不咎。它不仅盯着手握重权的"关键少数",也盯着每一个公权力运行的环节;不仅查处在职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倒查已经离岗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

今年以来,西安政法系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截至5月6日,已有至少8名政法系统干部被查,涵盖了公安、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多个部门。这一系列查处行动,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针对政法领域的腐败问题;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持久战。

政法系统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一旦被突破,损害的不仅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整个社会对法治的根本信仰。一个扫黑办副主任的落马,看似是个人的悲剧,实则是对整个政法队伍的警示:谁要是敢拿公平正义做交易,谁要是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私产,谁就必然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于政法干部而言,只有先管好自己,才能管好别人;只有先守住自己的底线,才能守住社会的底线。只有每一个政法干部都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于人民。任何时候、任何岗位、任何人,都没有超越纪法的特权。凡是背叛人民的人,凡是践踏纪法的人,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反腐永远在路上,正义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