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也想尽快安排。
说实话,案子送到面前,律师不可能完全没感觉。
尤其是刑事案。
家属一开口,往往就是一句:
“张律师,能不能帮帮忙?”
这种信任,其实很重。
但我现在越来越觉得,
刑事案子,不能来者不拒。
最近手里的案子已经排得很满。
山西大同的案子要会见。
兰州、张掖还有行程。
后面还要飞福州。
有的案子要庭审。
有的案子要补充意见。
有的案子还在公安、检察院之间反复沟通。
每一个案子都不是“收了钱就完事”。
刑事案件不是普通事务。
会见不是去看一眼人。
沟通不是转达几句话。
法律意见也不是套个模板。
当事人在看守所里突然说出一个新情况,
律师要马上反应。
会不会影响从犯、主犯判断?
会不会影响后面跟公安、检察院沟通?
是该继续解释,还是先稳住别乱说?
所以有时候,合伙人也会好意提醒我:
“你最近案子这么多,要不要匀一下?”
“实在排不开,要不要推荐别的律师接一下?”
我知道这是好意。
但我很多时候不敢随便推荐。
不是不相信别人。
而是家属最开始信任的是我。
最后如果案子方向偏了,
家属不会觉得是别人没做好。
他只会觉得:
“我是信任你,才来的。”
这份信任,不能随便转手。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一天只有24小时。
人要吃饭、睡觉、赶路。
公安、检察院、法院也有工作时间。
看守所会见也有时间窗口。
异地办案还要算飞机、高铁、酒店和路上消耗。
手里的案子已经排满的时候,
再硬接一个,表面上是多赚一笔费用。
实际可能是把自己的节奏打乱。
也可能影响已经接下来的案子质量。
这不体面。
我希望自己收了钱,
就能把事情踏踏实实往前推。
所以有些案子,我只能婉拒。
不是案子不好。
不是钱不想赚。
也不是家属不诚恳。
而是刑事案件背后,
是一个人的自由,
也是一个家庭的等待。
律师赚钱没有问题。
但不能只想着接案。
有些案子能接。
有些案子,真不能硬接。
不是所有委托都适合收。
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来者不拒。
知道自己的边界,
也是对当事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