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没听劝,碰了那个三十出头的女人。
四年了。
哪怕现在坐在我面前的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笑着跟我说话,我也只觉得索然无味。
心里那块地方,早就被四年前那个女人填死了。
很多人问我:三十出头的女人,到底有什么魔力?
其实哪有什么魔力。
就是那种——哪怕她只是站在那儿,手里晃着半杯红酒,眼神轻轻扫你一眼,你就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不像那些同龄女生,还在为了谁给谁发了微信赌气,为了谁先低头较劲。
她要的东西,从来不开口。
但你只要稍微慢半拍,她那低头的一瞬,那随手把钥匙放在桌上的动作,就能让你心里发慌,恨不得把整颗心都掏出来给她。
我们同居过一年。
那段日子,太顺了,顺得像一场梦。
没有争吵,没有矫情,哪怕我那时候穷得叮当响,她也只是笑着帮我把衬衫熨平。
她看你的时候,那种把你看穿了却又不点破的眼神,那种既把你当孩子、又把你当男人的平衡感,真的,太上头了。
现在呢?
我就像个戒了糖的病人,再也喝不下白开水。
看身边的同龄人,觉得她们太吵,太累,太需要哄。
我甚至开始恐惧:是不是这一辈子,我都再也遇不到第二个能让我安静下来的人了?
这根本不是什么感人的爱情故事。
这分明就是一场,我还被困在原地、没醒过来的宿醉。
如果是你,面对这种哪怕分开了,余毒却还没散的“高阶”体验,你会选择彻底忘记,还是宁愿带着这道疤,拒绝所有平庸的安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