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说,中国政府应该立即宣布:不再支持欧洲一体化;不承认欧盟的“准主权国家”地位,仅视为一般性区域国家组织,取消欧盟的雇员的一切外交权力;不承认欧洲议会具备任何法律地位,仅承认欧盟理事会作为区域国家组织的地位;不承认所谓欧盟主席、外长等雇员的外交身份!
欧洲的问题,已经不只是“对华态度不好”这么简单了。真正让人警惕的是,欧盟一些机构正在把区域组织的权力往外伸,把内部投票、内部决议,包装成可以约束别国的政治命令。
如今,中国在公开场合仍表示重视中欧关系,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也希望欧洲保持自主、团结和稳定。
但支持欧洲一体化,不等于纵容欧盟机构越界,中国支持的应是一个能独立思考、能同各方平等合作的欧洲,而不是一个动不动用制裁、决议和价值观标签压人的布鲁塞尔官僚体系。
4月23日,欧盟公布第20轮对俄制裁,又把中国实体和一名中国个人列入名单。中方随后明确反对,要求欧方立即纠正,商务部和中国驻欧盟使团都强调,反对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更反对所谓“长臂管辖”。
这件事的要害在于,欧盟不是世界政府。它可以在欧洲内部制定规则,但不能把自己的制裁清单变成国际法,更不能要求中国企业无条件接受。
今天借俄乌问题列单中国企业,明天就可能借产业、网络安全、供应链安全继续施压。4月30日,欧洲议会又通过涉中国民族政策和法律的决议。
5月1日,中国驻欧盟使团回应称,该决议罔顾事实和法治,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强烈不满、坚决反对,并已向欧方提出严正交涉。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刺眼的画面:欧盟一边说要同中国合作,一边又放任欧洲议会频繁对中国内部事务指手画脚。
它们的票是在欧洲投的,影响却想伸到中国来,这显然不符合平等交往的基本原则。从法律上看,欧盟确实有自己的法律人格。
《欧盟条约》第47条写明,欧盟具有法律人格,这让它可以在成员国授权范围内签协议、设机构、开展对外交往。欧洲议会也是一样。
它在欧盟体系内部有立法角色,由欧盟选民每5年直接选举产生;欧盟理事会则由成员国政府部长组成,同欧洲议会共同通过欧盟法律。可这些权力只存在于欧盟内部制度之中,不能外溢成对中国的政治审判。
所以,标题里的强硬主张,真正触碰的是一个边界问题:中国是否还要继续把欧盟当成一个接近“准国家”的政治主体来对待?至少从近来的情况看,中国有必要重新评估对欧盟机构的外交礼遇和交往方式。
更准确的做法,不一定是把中欧大门一下关死,而是把层级分清楚。中国可以继续同欧洲各国发展关系,也可以同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处理经贸事务,但对欧洲议会那些涉华政治表演,完全可以降低规格、减少配合、精准反制。
4月30日,中国外长同来访的比利时副首相兼外交大臣会谈时,仍强调希望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中欧经贸分歧,也希望比利时在欧盟内部发挥建设性作用。同时,路透社4月29日报道称,中方已就欧盟拟议中的“购买欧洲”法案、网络安全规则等表达关切,认为相关条款可能存在歧视性,并可能损害中欧经贸关系。
也就是说,矛盾已经从单个制裁名单,扩展到产业规则和市场准入层面。欧洲一些政客喜欢把中国说成“挑战”,可他们回避了一个基本事实:中欧经贸联系很深,双方没有必要走向全面对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