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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寒柏说99.99%的人都不懂书法,这事儿大家怎么看? 这话不能单看“狂”或“傲

崔寒柏说99.99%的人都不懂书法,这事儿大家怎么看?
这话不能单看“狂”或“傲慢”,虽然听着挺扎心,但是却又是一句夸张的行业大实话,只能说是一半扎心、一半警醒。
那么他为什么这么说呢?倒也不是他有多狂妄。崔寒柏只是把这个核心意思表达的相对比较直白而已,太直白的表达往往就是比较难听的。 绝大多数人判断书法,只用一个标准:好不好看、工不工整。然而正的书法,看的是笔法、质感、气息、节奏、自然书写性、文化与心性表达,不是表面“漂亮”。当然了,也确实需要一些美感。
​因为 大众只见过少量“唯美”作品,所以就以为那是书法全部;看不懂《祭侄文稿》《寒食帖》,甚至把看不懂的都叫“丑书”,这在他看来就是不懂书法。
​如果按他的标准:真正懂书法的,全国也就几百人,所以说99.99%不懂,是顺理成章的夸张。真懂书法的也就是那么一个小圈子,他们口中的书法不被大众所接受也是正常的。

那么他说的这话对不对?我们得从两个层面来看。

你要说他这话说得也有有道理的地方,因为这个专业的书法它是有门槛的,而且门槛还比较高。

实用它并不等于艺术:会写字、写印刷体一样的字,和书法艺术它本身就是两回事。毛笔日常使用已消失,笔法、气韵这些非视觉的深层东西,普通人没经过训练,自然而然也就看不出来。
​审美单一化:长期被“馆阁体=好字”洗脑,很多人接受不了不工整、有个性、有沧桑感的作品,审美很窄。
​所以说书法是高门槛的精英艺术,不是“长眼睛就能懂”的大众娱乐。古今真正能读懂、品评、创作高水平书法的人,比例确实极低。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的话,他这话说得又太绝对、非常容易招人反感。

“懂”?什么叫懂?这个怎么定义?这个定义的条件是很苛刻的:把“懂”等同于专业级深度鉴赏+创作能力,普通人当然达不到;但“喜欢、能感受美、有基本审美”也算一种懂,不能一棍子打死。

所以说他说99.99%都不懂书法,这是严重的情绪化的一种表达,不是严谨统计,容易显得傲慢、贬低大众审美。大众有朴素审美权:普通人有权喜欢工整漂亮的字,也有权不喜欢某些“高级”作品;审美可以多元,并没有一个专业标准。
总而言之一句话总结,崔寒柏这话,刺耳但不虚伪:
从专业深度看:99.99%的人确实不懂书法艺术的内核,这话基本成立。
​ 从大众审美看:太绝对、太傲慢,忽略了普通人的审美权利和基础感知力。

本质上,他是在怼“唯好看论”的肤浅审美,提醒大家:书法不是美术字,好看只是最低标准,真正的书法,看的是笔墨里的生命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