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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

当年,刘德华告四川一家“刘德华板鸭店”侵权,没想到,老板直接怒斥:“又不是你一个人叫刘德华,我的店没问题!”

这家板鸭店的老板也叫刘德华,1942年出生,土生土长的崇州人,从上世纪80年代就推着小车卖板鸭,后来开了实体店,一直用自己的本名当招牌,在当地手艺人用真名开店是老规矩,既实在又好记,老人压根没想过蹭谁的名气。

2004年刘德华还按流程申请商标,2007年成功拿到带自己头像的商标证,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而香港的刘德华,1961年出生,原本叫刘福荣,后来改艺名出道,凭借实力成为娱乐圈顶流,“刘德华”三个字成了自带流量的金字招牌,2009年有游客偶然拍到四川这家板鸭店的招牌,发到网上后迅速发酵,没多久香港天王的经纪公司就发来了商标争议申请,要求撤销板鸭店的商标,理由是店名会误导大众,损害明星的公众形象。

消息传到老人家里,老爷子又气又无奈:“我叫刘德华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改名就是挖我祖坟,”这话一点不假,四川刘德华用这个名字,比香港天王出生早了21年,开店做生意时,对方还没出道。

调解时,老人直接掏出1958年的户口本和商标证,证据摆在眼前,经纪公司的律师再能说会道,也绕不开“姓名权在先”这个关键事实。

这件事当年吵得沸沸扬扬,网友几乎一边倒地站在老人这边,大家觉得,明星维权没问题,但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更不能仗着名气挤压普通人的生存空间。

法律界也明确表态,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老人用本名开店、注册商标,主观上没有侵权意图,商标还附带自己头像,和明星形象区分得很清楚,算不上侵权。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舆论愈演愈烈时,香港刘德华的亲自回应,彻底扭转了局面,2010年5月,刘德华在个人论坛发文,一句“老伯伯,放心,会好的,”温暖了无数人。

随后经纪公司撤回了争议申请,还专门声明,从未起诉老人,只是常规商标监测,误会解开,更让人意外的是,后来天王还专程到店里,啃着板鸭夸手艺,两人合影留念,彻底化解了这场风波。

这场风波远不止一场乌龙,它带来的影响至今仍在,一方面它推动了法律的完善,后来的《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普通人合理使用本名经营,受法律保护。

最高法院也出台新规,强调尊重真实姓名权益,不少地方还出台政策,保护祖传手艺品牌不被资本随意冲击,从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不再轻易被明星光环压制。

这件事也给明星维权上了一课,名气再大,也不能无视普通人的正当权利,维权要讲情理,不能盲目“一刀切”,而对老字号来说,这场风波反而成了“活广告”,如今“刘德华板鸭”成了崇州特色,游客慕名打卡,一年卖出几十万只,老人常说:“我卖的是鸭子,不是名气,本分做事,啥都不怕。”

同名不同路,法理亦有情,两个“刘德华”的故事,没有输家只有双赢,它让我们明白,法律是底线,人情是温度,再耀眼的光环,也大不过普通人踏实过日子的权利;再平凡的人,只要守规矩、讲诚信,也能挺直腰杆,守住自己的招牌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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