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管局“调研员”又落马,今年第几名了?看看“微权力”如何变成“大窟窿”
各位朋友晚上好,我是田律师。今天咱们不聊遥远的明星八卦,来聊聊身边“看得见的手”——城管。
就在前两天,4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发布了一则通报,引起了我的注意。义马市城市管理局的一位四级调研员雷海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
“城管局调研员”,听起来好像权力不大?各位可别这么想。我粗略梳理了一下今年公开的报道,光是各地城管系统内,因类似问题“落马”的科级、处级干部,就已经不下两位数了。从渣土运输审批、占道经营许可,到户外广告设置、违章建筑查处……这些“小微权力”背后,往往连着真金白银的利益链。
那为什么这类岗位容易“出事”呢?
说白了,“小权”密集,监督“缝隙”大。一个不起眼的审批章,可能决定一个商家的“生死”;一次选择性执法,可能带来数万元的“好处”。当事人手握直接影响群众、商户切身利益的“微权力”,如果理想信念滑坡,制度监督又没跟上,就极易被“围猎”,把公共管理权异化成个人“提款机”。
这里面有哪些法律要点?
涉嫌罪名通常集中: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利用审批、检查、处罚等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就构成受贿。如果滥用自由裁量权,该罚不罚、重事轻罚,给国家或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就可能触犯滥用职权罪。
“违纪”与“违法”的衔接: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并行的。这意味调查不仅查是否违法(犯罪),也查是否违反党的纪律和政务规定(如吃拿卡要、违规接受宴请)。这是“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体现,抓早抓小,防止“小管涌”变成“大塌方”。
田律师观点:
这件事再次敲响警钟:反腐败没有盲区,监督必须抵达“神经末梢”。城管工作直面基层,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政府形象和百姓信任。管住这些“微权力”,不仅需要制度笼子扎得更密(比如全面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审批流程全公开),更需要从思想根源上,让每一位公职人员牢记,手中的点滴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在为人民服务上。
“调研员”本应深入基层调研实情,解决难题,若反而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实属不该。清除这些隐藏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才能真正提升咱们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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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河南省三门峡市纪委监委,2025年4月24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