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矛盾多?福建福州,七旬夫妻置换房屋,结果老头一不小心弄丢了70000元现金。老头觉得,要不是老伴非要换房子,钱就不会丢,将丢钱这事都怪在老伴头上,还闹起了离婚。老伴委屈落泪:这事是他一手操办的,我都没在现场,怎么能怪我?房子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只想和他好好过日子...
阿红和阿健是一对重组家庭的夫妻,两人于2023年相识并结婚,现在都都已经70多岁,当时两人不顾家人反对,执意结婚,非常珍惜这段黄昏恋。
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阿红提议将原来住的老旧房子卖掉,选择置换了一套新的,没想到就是这个事情,成了夫妻二人矛盾的爆发点。
阿健搬到新的小区居住之后,感觉百般不适应,他觉得自己年龄大了,远离老邻居,自己在这里孤孤单单,心情低落。
阿健还表示,老小区的老邻居经常会跟他念叨,责怪他搬离以前的住处,这让他心里更加的憋屈。
最重要的是,因为换房,自己平白损失了7万元!阿健心疼不已,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置换房屋期间,老两口结余有25万元,其中18万元转账存入了银行,剩余的7万元是现金,由阿健带着这7万元现金去存款,结果明明存了现金,却出现了失误,钱款不翼而飞!
阿健回想,当时拿了7万元现金去柜台存款,一番正常操作,他以为已经存入,便回了家。
结果时隔很久之后,有事情查询余额,发现根本这7万元存入过的痕迹!
阿建得知这一情况之后,惊慌失措,急忙与该行取得联系,但是苦于打出的流水记录中始终没有这7万元出入的任何痕迹。
阿健表示,他为这件事跑了三次,都是无疾而终。
该行表示时间太久,监控已经没有了,现在阿健手里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存入了7万的现金,所以无法核实这个钱款。
看着这7万元就这么不翼而飞,阿健心中非常恼怒,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不容易,却平白无故地消失了这么多,更加觉得都是置换房子惹的祸!
于是阿健就将怒火和过错,都算到了阿红的身上,觉得要不是她当初买房子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么倒霉的事情。
阿红解释自己非常的委屈,存钱的那段时间,她由于身体不适需要去做手术,所以没有太在意这个事情,从头到尾都是阿健一人操办的,自己没有过多的过问,也没有关心。
除了房子和钱的问题,阿健的家里人的态度,也催化了阿健的怒火和离婚的决心。
据阿红反映,两人相识以来,阿建的大哥就百般阻挠,曾经还在马路上冲出来殴打她,结婚之后阿健的家人也是没有一人欢迎接纳她。
这次现金丢失的事情之后,阿健的家人又跳出来,纷纷劝阿建离婚,他的四五个兄弟姐妹以及晚辈,都一致表示,如果阿健不离婚的话,以后他们所有亲人都不认他了。
阿健深受影响,再加上各种情绪的积攒,导致阿健对阿红的容忍度越发的低,在日常的相处中,各种琐事摩擦不断。
日积月累之下,阿键终于情绪受不住,提交了离婚诉讼申请。
但是阿红表示,她不愿意离婚,她非常珍惜和阿健的这段缘分,不愿意就这样散了。
阿红表示自己有一个已经成家的儿子,阿健没有子女,但是两人的房产是阿健一人的名字,她是奔着真心过日子去的,并不是贪图阿健的任何东西。
阿健现在的情绪受到别人的影响和干预比较多,她觉得他应该冷静下来,仔细地想一下自己的想法,而不是迫于压力就要离婚。
最终在在相关人员的劝解下,阿健和安红都认真反思自己的问题,并且认识过日子要相互理解和包容。
阿健撤销了离婚诉讼,两人重归于好,表示往后余生,会好好过日子,包容理解并珍惜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7万现金的事情,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阿健若有心追溯这笔款项,应该再去多方面收集证据,如果没有实际的证人证物,现在的情况下,这笔钱几乎是要不回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自由,阿健和阿红两人的婚姻是由自己做主,阿健家人的阻扰和不离婚就不认他的说法显得由为可笑,阿健本身跟阿红搭伴过日子,作为家人非要撺掇离婚,难道阿健离婚了他们会管阿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