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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别急着全案委托,先看这次会见值不值得做

很多家属一上来就问我:
“张律师,现在这种情况,是不是要马上全案委托?”

我一般不会先顺着这个问题往下说。
因为刑事案子最怕的,不是花钱。
是还没把方向看明白,就先把钱和判断一起压上去了。

所以我现在更习惯先把第一步拆开。
先会见。
先把人见到。
先把里面最关键的几件事摸出来:

他现在到底被问到哪一步了;
前面笔录有没有说重;
案件重点卡在身份、金额,还是主观认知;
后面到底有没有继续往下打的空间。

很多家属以为,会见就是进去传个话。
不是。

真正有价值的会见,
是把里面人的状态、口供方向、案件节奏,先摸清。
再告诉家属,这个案子接下来该往哪边发力,哪里能争,哪里别乱动。

这一步做明白了,
后面继续不继续正式委托,家属自己心里也会更稳。
继续,前面的判断不浪费;
不继续,至少方向看明白了,也不是稀里糊涂往里砸。

我一直觉得,
刑事辩护很多时候不是比谁说得玄。
而是比谁先把第一步做实。

先把第一步做对,
后面很多事才谈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