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上海一44岁已婚男子,看上健身房24岁前台小姑娘,之后两人在出租屋发生关系,13个月时间男子多次转账,还给她买包、买鞋、买手镯。男子妻子发现此事后将健身房前台告到法院,要求其返回46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王某今年44,在上海做建材生意,家底殷实,结婚15年,孩子都上初中了。他常去的健身房新来了个前台黄某,24岁,笑起来有两个梨涡,王某一眼就挪不开视线。他开始找各种理由搭讪,办卡、买私教、存包,每天雷打不动去打卡。
黄某起初只是礼貌回应,可王某出手太阔绰!第一次见面就送了支大牌口红,之后更是每周不重样的鲜花、下午茶。黄某工资不高,面对这种攻势,防线慢慢松动了。王某从不说自己已婚,只说“单身,想找个踏实的人”。
两人认识三个月,王某在健身房附近租了套公寓,说是“方便见面”。就在那间出租屋里,他们突破了最后防线。黄某后来在聊天记录里喊他“老公”,王某也欣然应着,还说“等我,以后给你更好的生活”。他每晚都回家,从不在出租屋过夜,伪装得滴水不漏。
13个月!王某像开了闸门,钱流水般往黄某那送。转账记录显示,单笔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累计28万;还有各种礼物:LV包、Gucci鞋、翡翠手镯,加起来近18万,总共46万!这些钱,全是他和妻子魏某的共同财产。
魏某是中学老师,平时忙教学,对丈夫财务从不过问。直到那天,她去银行办业务,打印流水时发现不对劲——多笔大额转账,收款方都不认识。回家翻丈夫手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亲密照片,像炸弹一样炸懵了她!
魏某没吵没闹,连夜咨询律师,第二天就整理好证据,把黄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全部46万元。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的钱,一分都不能少!王某得知后慌了,既怕离婚,又怕身败名裂,干脆破罐破摔,庭审时直接说“同意妻子诉求,那些钱都是我自愿给的”。
黄某这下傻了眼!她在法庭上哭着说“我不知道他已婚,以为是正常恋爱”,还拿出聊天记录证明王某从没提过家庭情况。她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不该返还财物。可聊天记录里那句“老公”,还有王某送的那些奢侈品,都成了她知情的铁证。
2025年7月29日,上海黄浦区法院宣判,全场安静得能听见针掉。法官敲下法槌:“王某赠与黄某356241元的行为无效,黄某须十日内返还并支付利息;剩余10万余元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这结果,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为啥不是全额返还?原来魏某能提供完整转账记录的只有35.6万,剩下的礼物要么没发票,要么王某说是“朋友间正常馈赠”,没法认定为赠与。法官解释,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且赠与基于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必须返还 !
黄某当场崩溃,哭着说“我青春都耗进去了,最后啥都没落下”。她哪知道,这场看似甜蜜的“恋爱”,从一开始就是骗局,她不过是王某寻求刺激的工具。王某虽然没被追责,可家里早已鸡飞狗跳,妻子正在和他谈离婚,生意也受影响,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案子,戳破了多少婚外情的假象!有人说王某活该,背叛婚姻就得付出代价;有人骂黄某贪财,明知对方可能已婚还接受馈赠。可更深层的问题是: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该怎么守护?民法典1062条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这不是个案!东莞有个老板10年给情人转208万,妻子起诉后全额追回;上海还有位丈夫赠情人1900万,去世后妻子照样胜诉拿回1400万 。法律一次次明确:婚外情赠与,一律无效!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该醒醒了 !
黄某最终返还了35.6万,还承担了8485元诉讼费,之前的“爱情”成了一场空,工作也丢了,名声更是一落千丈。王某呢?虽然没赔钱,却丢了婚姻、毁了信誉,生意一落千丈,孩子也不愿理他。这场闹剧,没有赢家,只有满盘皆输的凄凉。
婚姻不是儿戏,忠诚是底线;财产不是私产,处分要商量 。别以为偷偷摸摸没人知道,纸包不住火,法律更不会纵容背叛 。那些妄想用金钱买“爱情”的人,最终只会被金钱反噬,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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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