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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家公司闹了个大笑话,最后还赔了近16万。老员工彭某上班时跟直属上司起了争执

上海有家公司闹了个大笑话,最后还赔了近16万。老员工彭某上班时跟直属上司起了争执,就因为工作上的想法不一样,吵得不可开交。
 
急眼的上司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扯着嗓子吼了句“你给我滚蛋”,谁也没料到,彭某当真了,默默收拾好东西就回了家,一歇就是半个月,连一次卡都没打。
 
公司得知后,直接按旷工把彭某开除,没成想彭某不服气,先申请劳动仲裁,又把公司告上法院,一路打到二审,最终的结果,彻底反转。
 
先把事儿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不添油加醋,全是实打实的事实。彭某在这家公司干了很多年,算是老员工,平时工作踏实,没犯过什么重大过错。
 
事发当天,就只是因为工作理念有分歧,他和直属上司吵了起来,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最后上司情绪彻底失控,才有了那句当众的怒骂。
 
彭某没当场翻脸闹事儿,收拾好个人物品就离开了公司,这一走就是半个月,期间从未到岗打卡,也没跟公司有任何沟通。
 
公司这边,得知彭某长期缺勤后,态度非常强硬,直接将他定性为恶意旷工,二话不说就下发了辞退通知,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公司看来,员工无故长期不来上班,开除他合情合理,没任何问题。
 
彭某觉得自己委屈,不服这个结果,立马提起了劳动仲裁,主张自己不是旷工,而是执行上司的“指令”离岗,公司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赔偿金。
 
但仲裁机构没支持他,认为“滚蛋”只是上司的情绪发泄,不是法定的辞退通知,彭某擅自离岗是事实,公司辞退合法。
 
一审法院审理后,也驳回了彭某的诉求,连续两次败诉,彭某没选择忍气吞声,而是坚持上诉,一路打到了二审法院。
 
最终,二审法院给出了反转判决,认定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赔偿彭某15.98万元。
 
说到这儿,咱得聊两句实在的,不玩虚的,很多人可能觉得,彭某也有问题,上司一句气话,他怎么就真的半个月不上班?这话没毛病,但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彭某该不该当真,而是公司的操作太离谱。
 
首先,作为管理者,当众骂员工“滚蛋”,本身就不是合格的管理方式,职场不是个人发泄情绪的地方,更不是管理者摆架子、耍威风的地方。
 
咱普通人上班,图的是赚钱养家,不是受气,上司一句辱骂,不仅伤尊严,在激烈的冲突下,正常人都会误解成“被辞退”的信号,这不是彭某矫情,是人之常情。
 
更关键的是公司的后续操作,完全没尽到用人单位的管理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无故离岗,公司首先要做的是催告,不管是电话、微信还是书面通知,得让员工知道“你没来上班,赶紧回来,不然按规定处理”。
 
可这家公司呢?彭某走了半个月,公司全程放任不管,不联系、不催告,等时间到了,直接按旷工开除,这本身就违背了诚信原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仲裁和一审之所以驳回彭某,大概率是只看了“彭某擅自离岗”这个表面事实,而二审法院看得更全面,既考虑到了冲突场景下员工的合理误解,也指出了公司的管理漏洞。
 
说白了,公司输就输在“懒”和“横”,觉得自己是老板,就能随心所欲,殊不知,法律不看身份,只看规矩。
 
这事儿也给所有企业和管理者提了个醒:别把职场当自家后花园,别把员工当出气筒,更别觉得“开除员工”是一句话的事儿。
 
合法用工、规范管理,不仅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句冲动的辱骂,换来近16万的赔偿,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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