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及民国时期,阳谷县内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去黑龙江、辽东半岛各地垦荒伐木或出卖劳力谋生者极多。外出者多为男性青壮年,也有的卖尽家产,举家搬迁。“下东北”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条从陆路赴哈尔滨,再辗转至黑龙江各地农村或林区、矿场;另一条则东经烟台渡海至大连,流散到辽东半岛各地。 1956年初至1958年春,为支援边疆建设,开发“北大荒”,政府曾有组织有计划地向东北移民。县成立志愿垦荒委员会,先后动员4500多名男女青年到黑龙江省德都、讷河、北安、通河等地落户。后多数在厂矿参加工作,部分在迁入地定居,也有的返回原籍。 1958年下半年开始,外流人口激增,其中多数为农村社员,也有的是国家干部或在职工人,主要流向东北各地。摘自阳谷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