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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男子在家被狗咬了,他连忙来到镇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可这里空无一人,他打电

山西运城,男子在家被狗咬了,他连忙来到镇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可这里空无一人,他打电话联系俩医生,一个说现在是周末,自己有事赶不过来,另一个说自己离得远,赶过来要好几个小时,男子耽搁不起,只好跑去大医院,原以为能顺利接种,谁料医生却在上课,让他等着,等不及就重新找地方。男子就这样在被咬后等了6个小时才打上疫苗,他对此非常愤怒。

4月11号这一天,对于周先生来说,简直是一场现实版的“人在囧途”。

中午12点时,他在家被狗咬了一口。

狂犬病这事儿,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也没人敢赌。

周先生心里慌得不行,第一时间想到了离家最近的镇卫生院。

毕竟,官方名单上,这可是定点接种单位。

可当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卫生院防保科门口时,心凉了半截。只见那大门紧锁,连个人影都没有。

唯一的希望是门上贴的一张纸条,留了个赵医生的电话。

电话打过去,赵医生倒是接了,表示下午2点半再来,那时候他才在。

周先生就老老实实地在门口等。可等到2点半,却迟迟不见医生来。

再打电话,前五次全是无人接听,直到第六次,那边终于通了。

此时赵医生语气却变了,说:今儿周六,我村里有事回不去,你找那个女医生吧。

周先生赶紧打给女医生,结果对方说:我在运城呢,离这儿七八十公里,回去得好几个小时!

没办法,命要紧。周先生又硬着头皮往另一家医院跑,这可是当地数一数二的三乙大医院,总该靠谱吧?

下午3点到了急诊科,一问才知道,防保科的医生又“失踪”了。

好不容易要来电话打过去,没人接。过了一会儿,对方回了条短信,口气那是相当淡定:正上课呢,你先拿自来水冲伤口,冲15分钟,我6点半结束给你打。

周先生看着这条短信,估计想把手机砸了的心都有。

从中午12点被咬,到下午6点多医生终于回来给他打上针,整整6个小时,他就在恐惧和等待中度过。

医生还一脸无辜地解释:这不是给你打上了吗?24小时内都有效。

周先生并不买账这个说法,他想不通,自己接种狂犬疫苗,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为何这么坎坷?他直接把这事曝光给了媒体。

涉事的赵医生面对记者采访,理由更是五花八门,表示自己没旷工,早上还在打针呢,就是村里有白事去帮了个忙。

医院的医护人员则表示:我们周末放一天半假,但打电话医生会回来的,不是故意不给打。

周先生越想越气,觉得这就是典型的不作为,又把经历拍成视频发到了网上,还顺手拨了热线投诉。

这下,卫生院院长、村委干部、涉事医生轮番上门“做工作”,核心诉求就一个:把视频删了吧。

但直到现在,周先生的视频还挂在网上。他说,这6个小时的等待,不仅仅是时间的浪费,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至于那些“村里有事”、“上课开会”的理由,在生死攸关的狂犬病面前,真的站得住脚吗?

《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若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也推定有过错。

狂犬病暴露属于紧急医疗情况,医疗机构有法定急救义务。

卫生院医生因私事脱岗、大医院医生以“上课”为由让患者等3小时,明显违反了首诊负责制和急救绿色通道的诊疗规范。

即便最终打了针,这种极不负责任的拖延也已违反法定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违反诊疗规范,就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别拿周末放假当借口!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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