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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夫妻2人接到儿子在校被殴打的消息后,连忙赶到学校,听说儿子在校时不仅被

云南曲靖,夫妻2人接到儿子在校被殴打的消息后,连忙赶到学校,听说儿子在校时不仅被打,还长期被索要钱财后,本就患有高血压的男子情绪一激动,当场倒在调解室,工作人员见状拿来AED,可在场没有一个人会用,等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男子已经没了气,妻子这下崩溃了,她还没为儿子讨回公道,丈夫又因此搭上了命,她实在不知如何是好了。

3月30号下午5点刚过,49岁的杨某坐在儿子所在学校的调解室,头突然重重地垂了下去。

坐在旁边的妻子李女士吓坏了,拼命喊他的名字,但丈夫已经没了反应。

这一切还得从他们15岁的儿子说起。

当天下午3点,夫妻俩接到班主任电话,说孩子在学校跟人打架了,必须家长来一趟。

李女士夫妇只有这一个宝贝儿子,听说孩子受了委屈,心急如焚地往学校赶。

可到了学校他们才知道,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打架。

儿子从这学期开始,就一直被同学索要零食,后来甚至发展到直接要钱。

在夫妻俩看来,儿子这就是遭到了霸凌。

当天中午,儿子又因为口角被同学殴打。

作为父亲,杨某听到儿子长期被欺凌、还要被抢钱,血压瞬间飙升。

他本就有高血压,虽然平时吃药控制得不错,但这一刻,愤怒冲垮了理智。

夫妻俩跟着班主任和对方家长进了调解室,没想到杨某因为情绪太激动,犯病了。

据警方后来调取的监控显示,从进门到杨某发病,仅仅过了6分钟。这6分钟里,没有争吵,没有推搡,只有言语的交涉。

但杨某的情绪已经到了临界点,心脏骤停来得猝不及防。

“快救人!”李女士的尖叫声引来了老师。

学校工作人员拿来了AED,但尴尬的是,满屋子的人,没一个会用这台救命机器。

绝望中,李女士拨通了120。急救人员在电话里一步步教她做心肺复苏,她一边哭一边拼命按压丈夫的胸口。

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但医生检查后只是摇了摇头,杨某已经走了。

死亡证明上写着,杨某是心源性猝死。

如今,半个月过去了,杨某的遗体还躺在殡仪馆,没能入土为安。

李女士认为,丈夫是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必须给个说法,但校方的态度却让她心寒。

记者试图联系校长,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教体局虽成立了专班,但也只是说“正在处理”。

警方的通报还原了部分真相:调解过程中确实没有肢体冲突,但也证实了孩子长期被索要钱财的事实。

现在,李女士一家不仅要面对亲人离世的剧痛,还要为儿子的霸凌遭遇讨公道,真是心力交瘁。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作为公共场所,对来校处理事务的家长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李女士丈夫因孩子受欺凌情绪激动导致猝死,虽无直接肢体冲突,但学校在紧急救助上存在明显瑕疵:虽然提供了AED设备,却因“无人会用”形同虚设,且未能在家长情绪失控时提供有效医疗介入或安抚。

这种有设备无能力、有场地无救助的情况,属于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难辞其咎,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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