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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云南丽江,一15岁女学生遭到同宿舍5名舍友的长期辱骂殴打,为了不再

“最新消息!”云南丽江,一15岁女学生遭到同宿舍5名舍友的长期辱骂殴打,为了不再被欺凌,她请假逃回了亲戚家。父亲得知后报警求助,但警方表示无法对这5名学生进行处罚,希望女生父亲能同意调解。无奈之下,女生父亲接受了其中4名学生家长的道歉,以及1.9万元赔偿。女生父亲转而要求学校惩戒这5名学生,但学校研究了3个多月,至今未对5名学生的行为定性,而教体局却表示学校已经尽力了。目前,最新通报来了,5名施暴学生、学校负责人以及教育部门负责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据悉,2025年12月29日晚上,张先生突然接到亲戚的电话,说他女儿小张不肯去上学,想让张先生劝一劝。

张先生对此感到十分好奇,女儿平时很乖的,学习成绩也不错,怎么会突然不想上学?后在张先生追问下,女儿才告知在学校被同宿舍的5名舍友给欺凌了,而且已经有3个月了。

张先生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细细询问女儿后得知,同宿舍的5名舍友对女儿是莫名其妙的殴打、辱骂,还逼着女儿给她们充话费。

张先生连夜赶回家,发现女儿浑身是伤,于是立即报了警。然后带着女儿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女儿的右髌骨骨折,还患上了抑郁症。

当晚张先生就联系了班主任老师,老师也很负责,立即去宿舍询问了那几名打人的学生,除了一人没有承认外,其他几个承认了。

随后班主任老师对她们进行了批评,并通知了她们的家长。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了张先生女儿被打的视频,其中张先生的女儿至少被2名室友殴打了5次以上。

随后张先生要求警方严惩那5名学生,但警方迟迟未下结论。原因是这5名学生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只能口头教育,无法进行行政拘留处罚。警方还劝张先生接受调解。

无奈之下,张先生选择了调解,其中有4名同学家长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了1.9万元,另一名同学家长失联了。

之后,张先生要求学校对这5名学生进行处罚,但学校讨论了3个多月,都没有给5名学生的行为定性。

教育局回复张先生说,学校已经尽力了,建议张先生走司法程序。

有不少人认为:“这个很难定性吗?这不就是校园霸凌?学校这是在变相保护这5名学生。”

还有人表示:“法律不是规定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可以行政拘留了吗?为何警方说不能拘留?是包庇吗?”

其实警方的行为是合理且合法的,在无法对5名学生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下,接受他们的道歉和赔偿是最合适的方式。

按照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在1年以内有2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行政拘留的限制。

也就是说,这5名学生只要在14~16周岁之间,那警方可以对她们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但是新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在2026年1月1日才实施,而那5名学生对张先生女儿实施霸凌行为在这之前。

因此,警方还是得适用旧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能对5名学生继续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那学校始终拖延认定这5名学生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规定,校园欺凌是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或精神受到损害等的行为。

既然警方已经核实了至少有2名以上的女生对张先生的女儿实施了了单方面的殴打、辱骂等行为,且次数达到了5次以上,这说明她们的行为符合校园欺凌的定性。

可是学校却迟迟不给出结论,这就给人一种故意要包庇这5名学生的感觉。

对于张先生女儿的损失,张先生自然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张先生女儿在学校内被欺负了3个月,这事学校绝对是有责任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除此之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遭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学校既然迟迟不肯对那5名学生的行为进行认定,那建议张先生还是起诉这5名学生索赔,同时把学校也一并告上,让学校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

目前,当地调查组进行了通报,对于涉事学校校长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对副校长作出免职处理;对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关键的来了,那5名对张先生女儿施暴的女生,按照法定程序,通通送去专门的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