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说的就是事实,不用提供原始载体也是事实
今天下午开庭,本是一对情侣合伙做培训,我们代理女方起诉男方的一审已经判决了。男方不服提起了上诉,男方说还有很多学员退费,法官让提交证据,他说证据就是微信记录,然后他把微信截图拿给我看,我说我要核对微信记录,他就不给我看了。法官问;有原始载体没,也就是聊天记录。他回复说有,但是不提供。法官多次问他,他直接冒火了说:这是铁的事实,需要看什么嘛,这就是事实。反正就是不给看原始聊天记录。不知道上课的时候怎么样,反正今天脾气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