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榜单|女子从日本背回244本淫秽漫画获刑
- 案件核心:40余岁女子汪某以牟利为目的,从日本东京乘坐航班抵京后,未申报携带大量“十八禁”漫画,经海关查验,244本被认定为淫秽物品,因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刑。
-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 行为定性:汪某系日本某公司员工,兼做跨境代购,通过闲鱼、微信等平台接单,以赚取代购费为由采购并走私入境。
-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152条规定,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进境,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明确,走私淫秽书刊100册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
- 处理经过:汪某在无申报通道通关时,因行李数量和判图异常被海关关员警觉,开箱查验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