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预测,陈光标给嫣然医院捐款的1000万元会被退回,原因很简单,陈光标在捐款的时候已经精心设计了,这里面的问题在于捐款用途。
这件事看起来是做好事,但最后却卡在了几个字上,变成一笔钱到了账却不好用的尴尬局面。
事情得从一开始来说企业家陈光标行事颇为高调,承诺赠予夺冠车手张雪一辆价值一千三百万元的劳斯莱斯,这本是“送车”美事,然而后续发展却全然背离预期。
张雪没有收这辆车,而是提出一个想法,干脆把车卖掉,打个折,大概按八折处理,然后把钱捐出来做公益,用到医院去,这个提议本身没问题,陈光标也同意了。
于是事情变成了“卖车换钱做善事”,车最终变现大概一千万元,这笔钱不是经过中间环节,而是由陈光标直接打进医院账户,同时还把汇款凭证公开了,看起来流程也挺透明。
问题就出在这张汇款单上。
原本张雪对外说得很清楚,这笔钱是用来做唇腭裂患儿救助的,属于直接帮病人解决问题的那种用途,但等到真正打款的时候,备注写的却是“专款用于医院建设”。
这七个字一写,性质就完全变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捐款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必须严格按当初约定的用途来,如果要改用途,必须重新走程序,还得有捐赠人书面同意,否则就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现在这一千万元虽然已经到账,但只能按“医院建设”来花,比如盖楼、装修、买设备这些都可以,但如果拿去给孩子治病、补贴医疗费用、发工资、维持日常运转,这些都不行。
更棘手的是,有个易被忽视的细节,收款主体名称问题,“嫣然医院”与“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并非完全一致,从法律层面考量,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两个不同主体。
一旦这样,钱到底该由谁来用、能不能用,就又多了一层不确定性。
现在的情况就是,钱躺在账上,但怎么用、能不能改用途,都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捐赠方没有进一步表态,医院这边也没有公布具体使用方案,信息不够透明,外界自然就开始质疑风险。
其实这件事本质上不是谁没做好事,而是几个环节没对齐,最初说的用途、最后写进汇款单的用途,还有中间有没有重新确认,这些没有统一。
说得直白一点,做公益不是光有好心就够了,还得把规则走对,钱要怎么用,一开始就得写清楚,中途要改,也得按流程来;整个过程还要能让外界看得明白。
不然就会像现在这样,明明是善款,却因为几个字的差别,被卡住用不了,反而把简单的好事变复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