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案件,法官决定第四次开庭(询问)
这个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人(利益相关方)先采取用a公司起诉, 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都驳回起诉了。然后就采用b公司进行诉讼,然后经历了一审驳回起诉、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驳回诉情,现在二审已经是第四次开庭(询问),应该快出结果了,每次庭审,都要再去熟悉一下那几千页的证据材料以及以往的代理意见,头发都少了很多了,因为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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